家庭暴力工作小組建議,如果接到家庭驅逐令的施暴者始終無法找到其他住宿,有關單位可探討爲他們提供庇護所作爲住宿選項。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和內政部昨天發布家庭暴力工作小組建議時指出,提供接獲家庭驅逐令(domestic exclusion order)的施暴者庇護,是在萬不得已情況下考慮的選項。
工作小組建議,可以讓社會服務從業員采用一套結構更爲完善的轉介系統,以更好地協助接到家庭驅逐令卻找不到住宿的家暴案件施暴者。
目前,將施暴者轉介給相關機構的案例都是臨時做出的安排,結構更完善的系統將有助確保所有施暴者,都能獲得所需的援助。
讓施暴者入住庇護所 再度施暴風險有望下降
此外,這也有助分隔受害者和施暴者,保障受害者安全。入住庇護所,減少回家的可能性,施暴者違反家庭驅逐令和再度施暴的風險也會下降。
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指出,有些施暴者可能面對一些心理健康問題,需要心理輔導和治療。
因此工作小組的建議之一就是讓政府考慮制定計劃,甚至考慮設置一個庇護所,讓這些施暴者有一個地方居住,接受治療。
孫雪玲說:“通過這個治療,我們希望在條件允許下,讓這些施暴者能有機會和家人重逢。因爲最終,我們還是希望能有效地改造這些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