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確保家暴受害者能更及時得到援助,家庭暴力工作小組建議加強當局對整體緊急情況的支持和應對,讓受害者和社工都能更容易地舉報和處理暴力事件。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向來都爲可能受到虐待的兒童和弱勢成年人提供全天庇護,但一些情況如被配偶虐待卻不包括在內。夫妻之間出現家暴,若有專人及時介入,能起到阻嚇作用。
爲此,家庭暴力工作小組建議,爲所有家暴受害者提供全天候的緊急保護,同時和社工等社區前線人員更緊密合作,以更好地決定如何有效控制風險,例如安排受害者入住庇護所等。
由于受害者在申請個人保護令時也需保護,因此工作小組也建議,向高危家暴事件中的施暴者和受害者發出限時保護通知。
另外,兩年前開始試行的內政團隊社區援助與轉介計劃將擴大,包括在警察廣東民大廈和兀蘭警署設立新HT CARES中心。
目前,若警署認爲情況允許,就會把施暴者交給社工以了解他們施暴的原因,並評估他們是否需要輔導、精神評估或經濟援助,再將他們轉介到合適的機構。考慮到與施暴者同住的親屬也有可能需要援助,這項計劃接下來將同樣涵蓋親屬,讓社工也評估他們的需求。
截至7月接觸逾300施暴者
聯合領導工作小組的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政務部長費紹爾副教授受訪時說,截至今年7月底,當局已通過計劃接觸超過300名施暴者,爲他們及其家人提供援助,效果令人鼓舞。
爲方便受害者或目擊者舉報家暴事件,工作小組也建議全國防暴求助熱線中心開放更多通道,如線上實時交談(live chat)和WhatsApp等。
根據犯罪行爲以及其他社會不利條件的代際傳遞研究(INTRACS),我國的家暴發生率介于3%至20%,比全球的30%和東南亞的37.7%低許多。
這項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和國家福利理事會去年展開的研究,分析了出生于1980年至1985年約5萬名本地已婚人士的家庭情況,並從數據中發現家暴很可能會危害下一代的成長。
例如,父母曾申請或收到個人保護令的孩子,同時接受兒童保護服務的概率,是沒有此類經曆孩子的8.6倍。同時,年幼時受個人保護令保護者在未來也更有可能成爲加害者,接到個人保護令,形成惡性循環。
分發讀物教導小學生 識別家暴迹象鼓勵求援
防止家庭暴力中心和警方將從教育著手,向小學生分發有關家庭暴力的讀物,教育他們如何識別家暴迹象,鼓勵他們求援。
聯合領導工作小組的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說:“我們希望這些建議能爲如何幫助受害者和向施暴者追究責任指明方向,同時確保他們接受治療和改造。我們的目標是打破暴力的循環,讓孩子們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並明白在任何關系中互相尊重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