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店攤位還未營業,顧客便要求買食物,攤販不滿顧客糾纏,潑熱水趕客,被判坐牢4周。
來自馬來西亞的被告張英偉(33歲,譯音)面對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他被指在4月15日早上10時45分,在武吉巴督西8道第433座組屋咖啡店向一名28歲的孟加拉籍男子Roy Nitai Chandra潑熱水。
他前天認罪後被判坐牢4周。
案情顯示,被告在咖啡店一攤位當廚師,案發時他在攤位准備食物,受害者前來要求購買食物。
被告張英偉將熱水潑向顧客,被判坐牢4周。(檔案示範照)
被告告訴受害者攤位還沒開始營業,請他稍後再來,但受害者堅持要求買食物。這時,被告失去耐心,向被害人潑了一杯熱水,想趕走對方。該熱水通常是被告用來給勺子消毒的。顧客頸和胸輕度燒傷
受害者被潑了熱水離開,並于當天下午3時30分前往黃廷方醫院急診部門求診。根據診斷,他的左頸部和左胸壁都有輕度燒傷。受害者隨後報警。
控方表示,被告使用危險的熱水潑受害者,應加重罪責。他補充說,即使受害者在攤位關門的情況下要求購買食物,被告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拒絕受害者,甚至可以不去理會他。
法官指出,即使受害者輕度燒傷,但被告用100度沸水攻擊受害者,行徑十分危險。法官認爲,爲趕走受害者而潑熱水並不是借口,最終判被告坐牢4周。
求情稱拿雞翅膀安撫受害者,對方竟討要更多,才潑熱水趕人。
被告代表律師表示,被告當時忙著准備食物,也告訴受害者自己在煮東西,請他晚點再來。爲了安撫受害者,被告還給了他一只雞翅膀,受害者卻不滿足,回來要更多食物。
律師說,因爲受害者糾纏不清,被告要趕走對方,才會拿起身旁熱水,並非故意,也沒有針對受害者任何部位去潑。
另外,律師指出受害者是一名建築工人,十分強壯,不是弱者。被告事後也賠償了300元(約900令吉),支付他的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