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冒領他人的口罩,陳興春被判入獄一周。
(新加坡28日訊)診所女助理與房地産經紀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資料,到自動販賣機冒領可重複使用口罩,昨天分別被判入獄9周和一周。
兩名被告分別爲48歲診所助理洪寶麗和59歲房地産經紀陳興春,他們都各面對2項控狀。(人名皆譯音)
洪寶麗承認一項欺騙罪和一項盜取他人資料罪行,陳興春則承認2項欺騙罪。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案情顯示,淡馬錫基金會今年3月在獅城各地派發可重複使用口罩,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及工作准證持有者都可到多個指定自動販賣機,掃描身份證資料領取免費口罩,而每個口罩零售價爲10元(約30令吉)。
2名被告在領取免費口罩後,都覺得戴了比以往拿到的免費口罩舒服,質量也好,動了貪念。
洪寶麗盜用病患資料冒領口罩,被判入獄9周。
由于洪寶麗曾用已故母親身份證號碼成功領取免費口罩,所以利用診所病患身份證號碼去領取更多口罩。
她在今年3月1日至7日間,通過診所病患數據庫,挑出已離世年長者或已回國外籍女傭身份證號碼,認爲這群人不可能會去領口罩,抄下後到自動販賣機冒領。
3月13日傍晚6時35分,一名68歲女受害者報警,稱有人冒領她的口罩,但她並不認識冒領者。
經過警方調查,確認洪寶麗身份,並搜查她住家發現20個口罩,洪寶麗承認共盜用26名病患資料,冒領26個口罩。
主控官指出,被告濫用職權,抄下病患身份證資料冒領口罩,她的行爲不易偵查,雖然她選擇認罪,但她的行爲已被電眼拍到,不能視爲減輕刑罰因素之一。
陳興春盜用客戶資料丟工作
被告陳興春盜用11名客戶身份證資料,冒領口罩,更爲此丟了工作。
其中一名客戶蔡勝河(76歲,清潔工)去年底找上陳興春幫他賣屋,結果陳興春未經他同意,私自利用他的資料冒領口罩。
蔡勝河去領取口罩時,發現已被人領走,決定報警。
陳興春在3月1日至14日之間共冒領11名客戶的口罩,其中一人在領不到口罩後,懷疑被陳興春冒領,直接向他所屬的公司投訴。
陳興春因爲擅自利用客戶身份證資料,于4月27日被解雇。
陳興春求情時說,他一時沖動幹了“蠢事”,事後曾發簡訊給每個受害客戶坦白罪行,也爲此丟飯碗,五個多月沒有收入。
他也說,他是家裏的經濟支柱,女兒還在讀書,除了房貸要還,也患病需複診,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