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絡流傳有兩輛汽車出現在至少三起車禍的事發現場,車上人士被指當場招攬保險索賠生意、蓄意騷擾和危險駕駛,警方對八名涉案男子展開調查。
警方昨天發文告指出,第一起事件發生在今年7月6日的一起車禍後,地點是在泛島快速公路朝加冷峇魯方向的路段。有網民發貼文指出,當車禍發生後,兩輛黃色和黑色汽車很快來到車禍現場,並停在快速公路的路肩。
黃色汽車上的四名男子被指騷擾發生車禍的司機,黑色汽車上的兩名男子則涉嫌當場招攬生意,警方已對這六名男子進行調查。此外,這兩輛車子的22歲和25歲司機也因違規停車在快速公路旁被調查。
根據當時在面簿流傳的貼文內容,這幾名男子來到車禍現場後,告訴發生車禍的車主可以爲其提供保險索償服務。
此外,警方文告也指出,同一輛黃色汽車在今年9月15日,涉及一起發生在新樟宜路上段的公路糾紛。當時駕駛黃色汽車的是另一名22歲男司機,他被指對一名巴士車長做出路霸行爲。
根據社交媒體上的視頻,這輛黃色車子不斷踩刹車,結果被一輛私人巴士從後撞上。22歲男司機因涉嫌危險駕駛被捕,駕照被吊銷,當時車上的一名24歲乘客也因爲蓄意騷擾被調查。
第三起事件發生在9月18日,黑色車子與另四輛汽車在實龍崗路上段發生連環車禍。當時有關地段發生車禍後,黑色車子到場停在車禍車輛的後方,25歲男司機下車招攬生意,結果從後而來的車子撞上黑色汽車。
25歲男司機因危險駕駛被捕,駕照被吊銷,同時他也涉及一起社交媒體貼文而被調查。
根據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任何人在公路或公共場合招攬生意打擾他人,罪成可被判罰款1000元至5000元,監禁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