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少年涉嫌把共享腳踏車丟入溝渠,並在榜鵝地鐵站內騎腳踏車,在魯莽行事和公共滋擾的罪名下遭警方逮捕。
被捕的少年年齡介于16至18歲。
社交網站近日流傳一段視頻,20秒的視頻中顯示一名上身赤裸的少年把共享腳踏車丟進溝渠,並騎著腳踏車進出榜鵝地鐵站。除了該名少年外,視頻也顯示兩名少年在旁觀看,另一涉案者相信是負責拍攝視頻的少年。
警方昨天發文告指出,本月16日接獲通報後,經多方調查,宏茂橋警署警員確認了四名涉案少年的身份,並在前天于宏茂橋9道一帶將他們逮捕歸案。
濫用事故近來頻頻發生
案件仍在調查中。魯莽行事罪一旦罪成,嫌犯可被判監禁最長六個月、罰款最多2500元,或兩者兼施。公共滋擾罪一旦罪成,則可被判罰款最多1000元。
濫用共享腳踏車的事故近來在本地頻頻發生,本月中旬就有一名14歲少年涉嫌在黃埔一帶,從組屋30樓抛下一台共享腳踏車。這段視頻也在社交網站上迅速流傳。
抛下腳踏車的少年早前已被警方逮捕,在場拍攝視頻的少年也正在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