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申訴對面新鄰居在門口安裝“電眼門鈴”,擔心攝像頭恐拍到自家大門,不滿隱私權遭侵犯,且質疑對方是否違法。
這起鄰居糾紛發生在惹蘭孟比那(Jalan Membina)第27A座組屋21樓的兩戶單位。
一家五口住在該處10幾年的李玟星(63歲,自雇人士)向記者申訴,對面單位于今年三月搬來了一家新住戶,對方在裝修房子時,在門上安裝了一個新門鈴,門鈴看似設有攝像頭。
“新鄰居稱只是門鈴,但我的媳婦從事相關行業,她看出是有攝像頭,我們都質疑是否合法。”
于是,李玟星開始聯系各個相關單位詢問及投訴,也曾找過議員幫忙,問題始終沒解決。
“他們四月初拆掉門鈴,但不久後又將門鈴改裝在牆壁上。雖然換了位置,但據我找到的資料,該攝像頭可進行160度拍攝,還是會拍到我家門口。”
他表示,由于兩人“面對面”,他與家人進出時,“電眼門鈴”恐拍到他家內部,侵犯一家子的隱私權。
“這個門鈴還有語音功能,我們感覺進出被監視,講話也會被聽到。這是公共走廊,他不應該這麽做。”
他曾向社區調解中心(CMC)申請與鄰居進行協調,但對方不願調解。
鄰居喊冤:只爲方便收包裹
新鄰居丘先生(31歲,金融風險管理專員)受訪時解釋,由于太太不會說英語,卻常一人在家,需接收各種包裹,因此才安裝門鈴電眼,以便能遠程與快遞人員溝通。
他強調,門鈴攝像頭的移動偵測功能,只會錄下約一米範圍內移動的人,他也已設置避開鄰居家範圍。
“當局人員和警方已經上門四五次了,若我真的違規,早就受到處分。我們沒犯法,不會拿下來,也不想跟對方有交涉,只希望鄰居理解。”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9月10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