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攔截85歲老婦電動車,搶走她兒子給她的250元,同天還到店鋪偷走超過600元,更在受警方調查之際,破門進入咖啡廳偷走近3560元的財物。
被告是41歲男子加坎坦(Jaikanthan s/o Krishnasamy),他面對搶劫、破門行竊、偷竊等八項控狀。
案情顯示,第一個受害人是85歲老婦。去年3月16日,受害人駕駛電動車的個人代步工具下樓買打火機,在法蘭西路(French Road)第802座組屋樓下遇到被告。由于老婦曾售賣安眠藥,被告詢問是否能給他兩顆,之後再付錢,但遭老婦拒絕。
數分鍾後,被告又找上老婦,這次他攔截電動車,強行把手放在扶手不讓老婦離開,再從老婦口袋中取出她的錢包。由于老婦害怕,身體又弱,所以沒有反抗。當被告將錢包還給老婦後,她發現兒子給她的250元零用錢不翼而飛。
事後,由于老婦沒有手機報警,鄰居協助她報案。
同天下午約3時50分,被告到盛港鯉河大廈的一個商店內,趁女店員去上廁所,偷走收銀機內的643元。
被告三天後在住家被逮捕,並在同月27日獲保釋。
被告當時因爲上述這兩起案件受警方調查,但在去年5月1日淩晨在實龍崗北1道第149座徘徊時,破門進入一家咖啡廳偷走1800元的膝上電腦、送餐線上平板電腦、1500元的蘋果iPad等物品。
被告同天在咖啡廳附近被逮捕。
控方表示,被告曾有過破門行竊與偷竊的案底,現在又犯案,並沒有吸取教訓。
被告親筆寫了求情信表示,想出獄後和伴侶結婚,將從今天開始改過自新做人。
法官最後判被告入獄58個月,鞭刑六下。(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