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洋漢深夜喝醉酒鬧事,驚動警察到場後對他們爆粗口,而且沒有戴口罩,他昨天認罪後被判罰款4000元。
這名英國籍被告霍蘭德(Holland Gary Joseph Bates)曾在本地一所國際學校任教,庭上求情時揭露他目前已重回教育工作,但沒有公開地點。
他面對辱罵公務員和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等四項控狀,昨天承認其中兩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和控狀,去年6月26日淩晨1時許,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裕廊坊外的走道有人喝醉鬧事。
五名警員抵達現場,看見裕廊坊的保安人員正與被告說話,報警的男子則待在附近。被告當時沒有戴口罩。
其中兩名警員上前向被告出示警員證件後,被告喊話叫他們遠離自己,否則就會踢他們。盡管兩名警員表明是要幫助被告,被告仍激動地聲稱警員若碰到他,就要把他們打倒。
警員接著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件,但被告以爆粗口回應,還聲稱“你們警察不能對我做什麽”。警員叫他離開現場時,他也不予理會,只說“某人”對他做了“某些事情”。
在被告轉過頭時,一名警員將他制伏在地,另一人爲他上手铐,而被告這時仍繼續朝他們爆粗口。警員逮捕他前,曾問他口罩在哪裏,被告回說不知道。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有意和女朋友結婚並在本地安頓下來。案發前,被告和同事及友人外出,因喝得太醉,事後已想不起案發時究竟發生了什麽事,加上他已非常懊悔,希望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