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駐署警長因遺失腳踏車鎖鏈的鑰匙,又找不到工具剪斷鎖鏈,在朋友的群組內求助。朋友開玩笑讓他報警稱找到被偷走的腳踏車,讓警方提供“免費服務”幫忙解開鎖鏈,他卻信以爲真照辦。
現年50歲的王志勝(譯音)今早(10月21日)承認報假案,被判罰款3000元。
調查揭露,今年5月26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被告騎著腳踏車到榜鵝水濱坊(Waterway Point)買午餐,他停好車後爲腳踏車上鎖,豈料當回去取腳踏車時,卻發現原本收在口袋的鑰匙不見了,沿路找也找不到,便乘搭地鐵回家。
被告曾試圖購買剪鎖鏈的工具,但都買不到。後來他回到榜鵝水濱坊,向商場保安借工具,不過保安因無法確認被告就是腳踏車的主人而婉拒。
接著,被告在朋友的群組內求助,朋友卻開玩笑地叫他報警,稱找到自己曾被偷走的腳踏車,讓警方提供“免費服務”,幫他解開鎖鏈。
沒想到被告真的照辦,結果當得知警察會調閱電眼調查時,被告知道已經無法繼續圓謊,這才一五一十地把真相告訴警察。
庭上揭露,被告其實也是一名警察。警方受詢時證實,被告是駐署警長,在報假案的當天就被揭穿,並對他展開調查。
警方發言人說,被告于今年9月3日遭停職。隨著他今日被定罪,當局將會對他采取內部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