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早報10月23日消息,馬來西亞將限制對新加坡的可再生能源出口。
據《海峽時報》報道,馬來西亞能源和自然資源部22日發表聲明說,馬來西亞將只允許向新加坡出口不可再生能源,而通過自行開發的輸電和互連設施向新加坡出售的電力將被禁止。
聲明稱,馬來西亞政府決定審議能源委員會發布的跨境電力銷售指南,以擴大其對這兩種能源和電力資源的權限。馬新社援引該聲明稱,馬來西亞政府還同意將兩年試用期內向新加坡出售電力的費用定爲每千瓦時(kWh)0.0228美元。
聲明稱,“這一決定旨在促進馬來西亞可再生能源行業的發展,以落實馬來西亞應對氣候變化的願景;這也將允許政府爲國內可再生能源企業提供額外的太陽能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