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黨盛港集選區議員辣玉莎公開承認自己在國會說謊,謊稱曾陪一名性侵受害者到警局報案,該女子還遭警員不當對待。但事實上辣玉莎只是聽說此事,沒有陪同報案。
國會領袖英蘭妮指辣玉莎(27歲)三次向國會說謊,沒有及時澄清事實,因此對辣玉莎正式提出投訴,要求交由國會特權委員會處理,調查辣玉莎是否違反國會特權,這一要求已獲國會議長陳川仁同意。
辣玉莎昨天在國會向新加坡警察部隊、性侵受害者、盛港集選區選民、工人黨成員及志願者,以及她的父母道歉,並要求撤回她于8月3日作出的不實言論。
辣玉莎當天在國會辯論有關賦權女性的休會動議時稱,自己三年前曾陪同一名25歲的性侵受害人到警局報案,該女子當時哭著出來,指警員評論她的穿著,以及她曾喝酒。
辣玉莎昨天坦承,有關這名受害者的經曆,是她參與一個女性性侵受害人互助小組時聽聞的。她之前沒有透露自己是這個小組的成員,是因爲沒有勇氣公開自己18歲在國外求學時曾遭性侵,而她也被這段經曆折磨至今。
“作爲一名幸存者,我太想發聲,想在不揭露自己個人經曆的情況下,就動議發言時分享我聽到的故事。”
“我不應該沒有得到受害者的同意,就敘述她的故事,也不應該說我陪她去了警察局,而其實我沒有。我這樣做是不對的。”
英蘭妮在要求辣玉莎澄清時提問,她是否可在不提及互助小組或說謊的情況下述說這段故事?辣玉莎回複說,錯誤本可避免,“但當我急于和熱切地想爲像我這樣的幸存者辯護時,犯了個錯誤”。
爲厘清事實,英蘭妮再問辣玉莎,之前在國會數次拒絕提供任何有關報案的細節,是出于保護受害人隱私,還是並不清楚事件細節。辣玉莎回答,她並不知道細節。
英蘭妮認爲,辣玉莎的行爲不僅導致警方花費人力與時間去查證她的指控,也對許多性侵案受害者造成極大傷害,破壞了當局在促進女性發展上的努力,同時玷汙了國會的聲譽。
英蘭妮說,她同情辣玉莎的個人遭遇,但不得不向特權委員會提出投訴。
“作爲國會領袖,我有責任確保在這個議事廳內,所有議員都忠誠且負責任地履行職責。任何違反特權的行爲都須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