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調高法定退休年齡和重新雇傭年齡爲年長員工提供了繼續工作的靈活性,但並不強制他們繼續工作。人力部長陳詩龍醫生強調,不願意繼續工作的年長者可以自主決定什麽時候停止工作,開始享受退休生活。
退休與重新雇傭(修正)法案周一(11月1日)在國會交付二讀。法案一旦通過,將明文規定人力部長可以將法定退休年齡和重新雇傭年齡,分別調高至65歲和70歲。
陳詩龍也是貿工部第二部長。他在發言中也強調,退休年齡和重新雇傭年齡的改變不會影響現有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和年齡。“到了55歲,你仍然可以提取至少5000元,並從65歲開始獲得公積金入息。”
目前,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和重新雇傭年齡分別是62歲和67歲,並將從明年7月開始,分別調高至63歲和68歲。退休年齡和重新雇傭年齡的提高將逐步進行,接下來調高的具體時間將由勞資政三方協商決定。
李顯龍總理2019年在國慶群衆大會上宣布,政府全盤接受年長員工勞資政工作小組的建議,其中包括到2030年,分階段將62歲法定退休年齡調高到65歲,以及將67歲重雇年齡提高到70歲。
公共服務部門已經做出表率,從今年7月1日起已經將退休年齡調高到63歲,並重新雇用合格公務員至6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