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若已故公積金會員戶頭余額少于1萬元 直系親屬可委派“受益人代表”代領存款

2021 年 11 月 3 日 高以翔Godfre粉

明年第二季起,已故公積金會員如果未提名受益人,而且戶頭余額少于1萬元,他們的直系親屬就可委派“受益人代表”代爲申領存款。這將把公積金遺贈的發放時間,從目前的三至六個月減少爲一至三個月。

國會昨天三讀通過中央公積金(修正)法案,其中一項修改就是引進“受益人代表”(Beneficiary Representative)制度。

目前,無論已故公積金會員戶頭內有多少遺款,申請繼承遺産的每一名直系親屬都要向公共信托人辦事處,提供個人資料以及證明文件。

修法後,所有符合繼承資格的直系親屬可以委派“受益人代表”申請一次過提取未提名受益人的公積金存款,減輕其他受益人的行政負擔。

“受益人代表”必須是無遺囑遺産繼承法令(Intestate Succession Act)或者回教法執行法令(Administration of Muslim Law Act)下有權繼承財産的直系親屬之一,並獲得其他受益人的支持。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孩子、父母、手足、祖父母或叔伯姑姨。

至于未提名受益人遺額超過1萬元的公積金戶頭,有資格繼承者仍舊得向公共信托人辦事處提交申請。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昨天在國會回應議員黃玲玲(宏茂橋集選區)及安迪(碧山—大巴窯集選區)的詢問時,也說明“受益人代表”的委派過程和資格。

他說,公共信托人辦事處會向死者的所有直系親屬,以及通報死訊者發信,邀請他們申請繼承死者的財産。收到信的受益人可以在這群人當中推舉一人作爲代表。“這名代表必須獲得每一名受益人的認可……否則就會回到過去的處理方式。”

唐振輝也說,1萬元的頂限意味著目前通過公共信托人辦事處分配的遺贈當中,有一半可以更快發放。“我們相信,這半數中有相當大一部分不會有爭議,而且人們會從迅速的發放中受益。”

‌‌​​‌‌‌‌

相關文章:

  • 唐振輝:跨部門委員會從兩方面著手 社區糾紛管理框架檢討取得進展
  • 公積金受益人代表制後天啓動 申領遺贈時間縮短一至三個月
  • 明年第二季起 房地産交易分階段數碼化
  • 截至2020年底 逝者未提名受益人 1.5億元公積金無人認領
遊戲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6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