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新加坡內政部發布文告,曾在內部安全法令被拘捕的新加坡國立大學博士生姚俊威獲得釋放,因爲他不再構成安全威脅。
文告稱,姚俊威于2020年12月30日被捕,今年1月29日被拘留。內部安全局已完成對姚俊威的全面調查,判定他當時與某個外國進行秘密接觸和往來。
(早期相關閱讀)前國大博士生“潛伏”四年收集情報,曾申請新加坡政府多個職位
(圖源:Dickson Yeo 臉書)
2015年,該外國情報機關通過一個專業社交網站聯系到他,之後,邀請他到海外參加學術論壇。在他出席論壇時,對方進一步要求他各種報告。
內政部文告指出,姚俊威“完全知道”他的接頭人爲外國情報機構服務。從2016年至2019年,他爲對方執行了各種任務,並從中獲取金錢酬勞。
調查顯示,他的任務包括收集接頭人感興趣的信息,並攥寫報告。這類報告基本與國際和區域地緣政治有關,包括與新加坡有關的。
爲了獲取信息,姚俊威接觸了新加坡一些他認爲可以提供這類有特殊價值信息的人,並在新加坡設立幌子公司。
他在社交平台上發布招聘啓事,希望能夠爲接頭人物色到合適的撰稿人和其他人員。他以“爲外國客戶進行調研”爲幌子,向他物色的撰稿人說他手上的任務是各個外國客戶指定的“研究項目”。
在接頭人的授意下,他向新加坡一些政府部門申請敏感崗位的任職,希望能夠借助這些崗位獲得有價值的保密信息。不過,他應聘沒有成功。
內政部文告指出,姚俊威未能取得有價值的保密信息,也沒能向接頭人交出這類信息。
內部安全局分析姚俊威與其他有關人士的口供和證詞,認爲姚俊威身爲外國代理人所形成的威脅已瓦解,因此沒有必要繼續拘留。
新加坡眼簡評首先,之前的工作沒有形成傷害——因爲你未能向對方交出有價值的情報。 其次,身份暴露了,你就沒有價值了,放你出去也沒人再會去接觸你。 關了快兩年了,不如把你放了,還省下每天的飯錢。 不過,兄弟,你進去那會兒跟現在不一樣了,現在到哪兒都得戴口罩了。 希望你適應噢。
姚俊威是在中止拘留令(Suspension Direction)下獲釋。如果違反任何相關條件,內政部長可撤銷中止令,並再次下令拘留違例者。
內部安局指出:“任何人若與外國政府建立不當關系,並聽命于外來勢力、參與有害我國安全和雙邊關系等利益的活動,新加坡政府都將嚴肅看待。”
公衆一旦發現任何人疑似碰到外國代理人,應撥打1800-2626-473(1800-2626-ISD)通知內安局。
在美國被判14個月
姚俊威(Dickson Yeo),出生于1981年,新加坡籍,曾經是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博士生。
2015年,他開始爲外國情報部門工作,向美國空軍一名文職人員取得一份關于日本購買美制F35戰機對地緣政治的影響的報告。
2018年,他在新加坡成立美國知名公司Resolute Consulting同名的幌子咨詢公司,以招聘爲名,收集了400多份簡曆,大部分是享有機密權的美軍和美國政府官員。他之後向他們邀稿,並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之交給外國政府。
姚俊威在2015-2019年四年期間,多次到訪美國,除了政治領域研究報告,暗中還有一個秘密任務——爲外國情報部門進行情報收集。
2019年1月,他飛赴美國,通過利誘美方軍方、政府官員以將美方情報轉交給第三國。他的聯系人甚至包括美國五角大樓的官員。
2019年11月,他向美國陸軍一名軍官要求提供保密信息。該軍官舉報,結果姚俊威在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降落後被逮捕。
2020年7月24日,姚俊威在美國法庭承認,自己爲外國政府非法收集情報。2020年10月9日,他被判坐牢14個月,從被逮捕之日算起。
根據美媒報道,姚俊威在檢方呈給法庭的簽名證詞中,承認自己爲中國情報機構工作,與情報人員見面不下20次,而且到訪中國時獲得特殊待遇。
他最初是收集東南亞國家的政治報告和情報,後來把工作重點轉向美國。
根據《海峽時報》報道,在美國庭審時,他堅稱自己支持中國,但沒有出賣新加坡利益。
去年7月27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不了解有關情況。他說:“我們敦促美方停止“賊喊捉賊”,停止利用所謂間諜問題對中國進行汙蔑抹黑。”
去年12月30日,姚俊威被遣返回新加坡,入境之後被內部安全局逮捕。內部安全局指出,他曾向美方透露,自己除了收集美國情報,同時也收集其他國家的情報。
博導黃靖被指爲外國代理人
2017年被驅逐出境
2017年,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特聘講座教授、亞洲與全球化研究所所長黃靖教授,被指是外國代理人(Agent of Influence),與外國情報人員接觸與合作,利用學者身份和職務,接近新加坡具有影響力的名人,企圖影響新加坡外交政策,有意識地在暗地裏推進另一個國家的議程。黃靖否認這個指控。
黃靖是姚俊威的導師。根據《南華早報》報道,黃靖指出,姚俊威是系裏其他同事轉介給他的,是他所督導的六位博士生之一,但也是表現最差的。
去年8月,《聯合早報》引述黃靖說,“我真的很意外,但我很高興他(姚俊威)落網了……他給我的印象是害羞又謙虛,但他渴望成爲一號人物。你知道,就是那種自我重要感。在那之後,我對他沒有太深刻的印象。”
新加坡曆史上的一些間諜案
1961年美國特工案
1961年初,美國中央情報局派特工收買新加坡政治部的一名官員。政治部就是現在的內部安全局。
中央情報局承諾給予這個官員優厚報酬,並保證萬一東窗事發,會把他和家人送去美國,保證前途。
該官員三天之後向上司柯裏頓報告,柯裏頓向總理李光耀報告。
李光耀給柯裏頓下指示說:“必須徹查此事,任何方面都不放過;追根究底,不能罷休。但,要時刻謹記,我們不是在跟敵人周旋,而是在處理朋友的該死的愚蠢行爲”,並下令設圈套。
1961年4月,三個美國人不知事情已敗露,鑽進了圈套。三人到了烏節路附近的一家公寓內,准備用測謊器測試該名官員是否誠實,結果被一網打盡,當場被捕。
三人當中,一人是美國駐新加坡領事,有外交豁免權,新加坡政府只能放人;另外兩人,一個是CIA駐曼谷官員,一個是CIA駐吉隆坡官員,新加坡政府發出爲期一年的扣押令。按新加坡法律,如果罪名成立,可判12年監禁。
美國駐新加坡總領事對此案一無所知,引咎辭職。
4月15日,美國國務卿賴斯克親筆簽名,給李光耀致信,稱:“獲悉貴國政府發現美國政府的某些官員在新加坡從事不正當的活動,我感到非常痛心。我要讓閣下知道,兩國政府之間的友好關系因這次不幸事件而受損,令我萬分遺憾。新任政府十分認真地對待此事,准備檢討這些官員的行爲,采取適當的紀律處分。”
李光耀通過英國駐新加坡最高專員(即大使)薛爾克向美國傳話,如果美方支付一億美元給新加坡政府作爲經濟發展之用,新加坡願釋放二人,同時保密。
美國回應,願意支付100萬美元,但對象不是新加坡政府,而是執政的人民行動黨。
李光耀大怒,認爲此舉是在收買政治領袖,是嚴重的侮辱。在薛爾克再三斡旋下,新加坡政府一個月後釋放了ICA的那兩名官員,警告他們不得再犯。
李光耀在回憶錄裏寫到,“我們希望這番警告會受到重視,卻怕說了也等于白說”。
(《紐約時報》對此事的報道,1965年9月2日)
1965年,新加坡獨立之後,李光耀公布此事。卻沒想,美國國務院全盤否認,對李光耀的話表示“震驚”,認爲這是“不幸的,中了印尼人的詭計”。
李光耀回應,“美國人愚蠢地否認了無可爭辯的事實”(The Americans stupidly deny theundeniable)。
之後,李光耀公布了美國國務卿四年前的那封信。美國國務院收回了否認。
1980年蘇聯“紅燕”出手新加坡外交官被套路
1980年3月25日,新加坡駐蘇聯大使館譯電員黃慶順因間諜罪被判刑十年。
黃慶順(Alan WeeKheng Soon)1950年出生,1967年進入新加坡外交部工作,1978年被派往新加坡駐蘇聯大使館擔任譯電員。
黃慶順與妻女在莫斯科住在由新加坡政府租下的公寓。1979年5月,黃慶順在公寓接到一通電話,電話是一個女人打來的,自稱是黃慶順所住公寓前任住戶、調任回國的新加坡外交官的好友,叫柳芭。
兩人搭讪起來,之後約在附近的一家名叫Labrinth迷宮的餐館吃飯。
飯後,兩人到酒吧喝酒、跳舞,一直到淩晨一點半。之後,柳芭把黃慶順帶回自己的一房式公寓,兩人聊天、喝酒,之後一起過夜。
交往一個月不到,柳芭向黃慶順表明自己的克格勃特工身份,威脅黃慶順,要把兩人親密的照片交給他妻子,也威脅對他妻女下毒手,要求他交出使館譯文的代碼。
黃慶順沒有將此事告知妻子,也沒有向大使報告,而是到公寓附近的地鐵站,向柳芭陸續提交使館的機密電文,同時繼續與她幽會。
最後,黃慶順把整部譯電密碼交給了柳芭。作爲交換,克格勃允許黃慶順以非正常途徑進出蘇聯,方便他從事宗教物品走私生意,最終在赫爾辛基被芬蘭警方逮捕。
已經掌握線索的新加坡政府借此將他召回國內。黃慶順自知東窗事發,向柳芭求助,要留在蘇聯,結果被無情拒絕。
黃慶順回到新加坡之後,即刻被逮捕並控上法庭。主控官指黃慶順不配合調查,不肯透露柳芭的全名,也不老實交代自己的行爲,反而在出事之後,意圖留在蘇聯,不肯歸國。
在庭審時,黃慶順供認,有一次柳芭指著他公寓外的一部撞毀的奔馳車,告訴他,如果不與她合作,她可以隨時安排這類車禍降臨他的妻女身上。
主控官反駁,“對方最初可能用了威脅手段來逼你交出東西,但對方從未逼迫你繼續與她上床。”
1980年3月25日,法官判黃慶順罪名成立,認爲他對國家利益造成的“無法估量”的損害;他面對的兩項間諜罪指控,各判五年徒刑,分開執行,一共判刑十年。
1982年新加坡驅逐蘇聯使館二等秘書
1982年2月22日,新加坡驅逐蘇聯駐新加坡使館二等秘書拉爾金(AnatolyAlexeyevich Larkin)和蘇聯官員邦達列夫(Alexander AlexandrovichBondarev)。
新加坡政府文告指出,拉爾金自1979年9月就派駐新加坡,是蘇聯使館二等秘書,假冒歐洲一家報館的記者身份,謊稱是瑞典公民,接觸新加坡武裝部隊一名技術少尉,向他承諾金錢報酬,換取敏感軍事信息。
少尉向上司報告,此事暴露。新加坡政府將拉爾金列爲不受歡迎人物,加以驅逐,限定24小時內離境。
邦達列夫是船廠監工,派駐在新加坡吉寶船廠,負責監督蘇聯商船的維修。他以介紹生意爲甜頭,從1979年10月發展新加坡本地一名商人,擴大他的情報網。
新加坡政府隨即撤銷邦達列夫的工作准證(EmploymentPass),被令24小時內離境,永遠不批准入境。
當年,蘇聯情報人員在東南亞的活動猖獗。1981年底,三名蘇聯外交官因涉及間諜活動,被馬來西亞政府驅逐出境;1982年2月中旬,蘇聯駐雅加達使館武官和一名航空公司經理則被印尼政府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