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過轉賣球鞋賺取盈利,爲了獲得發行限量版球鞋和打折的內幕消息,四個多月內共27次花了7000多元賄賂兩家潮鞋店員工,最終被判罰款2萬元。
來自中國的孟繁萱(26歲)是本地永久居民,他昨天承認一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國民服役人員,他2008年初來乍到新加坡,就開始收集球鞋。
2019年,他以2萬9000元轉售一雙耐吉(Nike)球鞋後,開始在網上轉售球鞋給中國顧客。
被告後來通過朋友認識潮鞋店Foot Locker設在星耀樟宜分店的助理店長吳易铉(30歲)。該分店出售的限量版球鞋分兩類,第一類球鞋只限每人購買一雙,第二類則每人限購五雙。
限量版球鞋的發行日屬公司機密,店員會在第一類球鞋的發行日前一天,以及第二類球鞋的發行日當天才收到通知。
另外,該分店也不時推出折扣促銷,但只有店員知道詳情。
去年8月,被告向吳易铉透露自己有意購買球鞋,希望對方可以告訴他相關消息。
轉售11雙限量鞋賺6000元
吳易铉明知公司規定不得將機密消息透露給他人,但他卻詢問被告是否可以給他一些獎勵作爲回報,而被告答應將轉售球鞋賺取的部分盈利分給他。
調查顯示,被告從去年8月24日至今年1月1日,共22次以5681元賄賂吳易铉,以此換取限量版球鞋和打折球鞋內幕消息。
爲了避免行徑敗露,被告在分店購買球鞋時,會佯裝與吳易铉互不相識。
在吳易铉的協助下,被告前後購得至少11雙限量版球鞋,並以更高的價格轉售出去,從中賺取6000元。
東窗事發後,吳易铉在今年1月29日被革職。公司人事部在發給他的革職信函中寫明“這起事件嚴重違反公司的政策和程序”,以及“這類不當的行爲,可能會導致公司面對嚴重的後果,例如商店倒閉而造成損失,以及損害公司聲譽”。
庭上沒揭露被告和吳易铉的罪行如何被揭發。
除了賄賂吳易铉,被告也在去年9月22日至10月8日,以1500元五次賄賂另一家潮鞋店AW LAB的銷售助理法伊(28歲),要後者幫忙預留限量版球鞋。
吳易铉和法伊也被控,分別面對三項和兩項受賄控狀。他們的案件分別展期至本月28日和明年1月6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