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國民服役人員通過轉賣球鞋賺取盈利,爲了獲得發行限量版球鞋和打折的內幕消息,4個多月內共27次賄賂兩家潮鞋店員工,花了7000多新元(約2萬1000余令吉),最終被判罰款2萬新元(約6萬令吉)。
被告是原籍中國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孟繁萱(26歲),昨日承認一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2008年初來乍到新加坡,就開始收集球鞋。2019年開始經營轉賣球鞋的生意。他經常到球鞋店尋找有轉賣價值的球鞋,再把商品放到中國手機應用程序Nice售賣。
他被控花費超過5000新元(約1萬5000令吉)賄賂球鞋店Foot Locker的助理店長,獲取有關限量球鞋推出時間或折扣球鞋補貨的內幕消息,也花了1500新元(約4500令吉)賄賂另一家球鞋店AW Lab的職員,預定限量球鞋。
因涉嫌受賄而被控的包括30歲的Foot Locker星耀樟宜分店助理店長吳易铉,他的案件仍在處理中。他在今年1月29日已經被Foot Locker開除。
被告通過朋友認識吳易铉,並在去年8月遇到對方時,表示有興趣購買折扣球鞋,要對方向他透露球鞋出售的內幕消息。
不久之後,吳易铉聯系了被告,詢問他是否在尋找一雙耐克(Nike)Air Jordan 1球鞋或其他折扣球鞋。
被告便提議向吳易铉進行賄賂,讓他提供限量球鞋出售或折扣球鞋出售的時間,並且會分享一部分的盈利。
根據案情,被告在限量球鞋推出首日買了至少11雙球鞋,通過轉賣賺了至少6000新元(約1萬8000令吉)的盈利。
被告也曾在去年9月至10月期間以1500新元向另一家球鞋店AW Lab的職員莫哈末法茲進行共5次的賄賂,讓對方爲他預定限量球鞋。莫哈末法茲已針對這起事件被控,他也涉嫌向另一人索取賄賂預定限量球鞋。
根據新加坡法筆,涉嫌貪汙的人士一旦罪成,將面對高達10萬新元(約30萬令吉)的罰款、監禁長達5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