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偷走雇主74件物品,打算寄送回國,豈料地址填錯寄不了,又帶回雇主家,結果被揭發。
來自印尼的西蒂(25歲)面對一項偷竊的罪名,認罪後被判坐牢六周。
根據案情,59歲男雇主去年12月18日回家,發現女傭不見,而老婆和兒子不久後到家,也不知女傭的下落。直到下午3時左右,兒子才“發現”了女傭偷偷出門,再乘坐私召車回來。
女傭進屋後,私召車司機拎著四個裝滿包裹的紙袋追了上來。司機告訴雇主兒子,指女傭剛從快遞公司回來,下車時忘了拿走包裹。
雇主追問女傭,之後打開查看,才赫然發現裏面都是家裏的東西,還有寫上“賀詞”的卡片。
東窗事發後,女傭承認說,原本打算將物品寄給在印度的男友和印尼的親友,但沒寫好地址,快遞公司不肯收。男雇主因此報警。
根據調查,女傭從去年9月1日開始犯案,三個月來一共偷了74件總值2904元的物品,包括各品牌衣褲,例如領帶、外套、睡衣等。另外,女傭也偷走碗碟、眼鏡盒、飲料和食品等物品,甚至還包括狗玩具。

女警搜身 內衣搜出錢
女警搜身,女傭內衣暗藏贓款。
雇主報案後,警員不久後到場,有警員發現女傭的衣服“異常隆起”,因此找來女警幫忙搜身。
女警在女傭的胸罩內找到兩台手機、一個空錢包以及多張外國鈔票。
女傭說,手機和錢包都是她的,至于外幣則是她在主人房找護照時,順便偷了幾張。
女傭庭上求情稱,犯案時沒想清楚,因此請求雇主原諒,也求法官從輕發落。
她辜負一家人信任 雇主:不敢再請幫傭
雇主表示失望,稱女傭辜負一家人信任,妻子也不敢再請幫傭。
《新明日報》記者聯絡上被告雇主張先生(60歲),他昨晚(12月31日)受訪時表示,被告犯案時已經工作了一年。
他表示,被告工作表現不佳,總會貪睡過頭,盡管太太不滿,但自己還是給了機會,豈料對方竟然偷東西。
他說,被告專挑未拆封的物件下手,因此家人遲遲沒發現東西被偷。
私召車司機 將贓物交回給雇主
張先生說,私召車司機苦等半小時,將物品交回雇主。
“司機說是女傭放在車上的,自己等了半小時,不見對方回來拿,加上有乘客在等候,所以才決定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