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人客工擠住“豬仔屋”,電線短路失火後釀二死三傷,“管理員”數月前剛搬走逃過一劫,前天(1月4日)承認協助經營非法宿舍。
來自孟加拉的被告萊漢(43歲)面對五項罪名。除了承認協一項助經營非法宿舍觸犯規劃法令的罪名以外,他也承認一項觸犯雇用外來人力法令,以及一項觸犯防火安全法令的罪名。另外兩項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據《新明日報》之前報道,位于芽籠6巷86A號店屋的二樓單位在2015年4月3日淩晨3時30分失火,造成兩人吸入過多濃煙喪命,三人被燒傷。
庭上揭露,該間單位案發時住了33人,超過了12人的合法上限,而經營這家非法宿舍的人是一名叫做梁偉成(譯音,47歲)的男子。
根據案情,房東在2014年9月將單位租給了一家建築承包商。承包商在同年12月將單位轉租給梁偉成的公司。梁偉成接著把單位分成12個房間、53個床位,以每床位每個月200元至220元租給客工。
被告是一名建築工人,他在單位被梁偉成改成“豬仔屋”之前已經是住戶。梁偉成接手單位後,聘請被告爲管理員,給他150元的租金回扣,要他負責打掃、收租金,以及找新的租戶。
被告的雇主並不知道他在做“管理員”的工作。
後來,被告在火患三個月前的2015年1月搬走,但繼續幫梁偉成打理“豬仔屋”,改“全職”拿薪水。
案件將在今天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