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父母法令11年前修正後,更多個案能順利達成和解。九名議員成立工作小組再次檢討這項法令,以便進一步完善它,滿足年長者和社群的需求。
本月展開一系列
線上調查與征詢公衆意見
工作小組將在本月展開一系列焦點小組討論和線上調查,征詢公衆及相關方的意見,預計年底向國會提呈個別議員法案。
檢討贍養父母法令工作小組秘書處昨天發文告說,小組由政府國會社會及家庭發展委員會主席謝健平帶領,成員包括該國會委員會其余七名議員,以及麥波申區議員陳佩玲。
1996年6月生效的贍養父母法令旨在爲無法自行負擔基本生活費的年長者,提供向子女索討贍養費的法律途徑。
該法令上一次提出修正是在2010年,當時由謝健平提呈的個別議員法案主要讓父母和子女先嘗試通過調解來解決贍養費糾紛,避免訴諸法律。
法令修正內容于2011年3月生效後,規定年邁父母向子女索討贍養費時,須先到贍養父母總監處接受調解,若不成功,才能通過贍養父母仲裁庭向子女追討贍養費。
這些年來,調解先行的方案取得顯著成效。贍養父母仲裁庭在2008年至2010年間平均每年接獲170起案件,到了2011年至2013年跌至平均每年86起,自2017年以來維持在每年約30起。
文告指出,案件減少有賴于經改善的調解流程,自2011年3月以來,贍養父母總監處接到的逾2000份申請當中,約九成順利獲得解決。
也是馬林百列集選區議員的謝健平指出,贍養父母法令爲一小群有需要卻被疏于照顧的父母,提供向子女索討贍養費的安全網。
他說,在與許多家庭接觸的過程中,樂見多數子女都會出于對年長父母的愛與感激而奉養他們,但仍有少數子女因種種理由沒有這麽做。
“距離我們上一次修正這項法令已經過了11年,如今是進行另一輪檢討的時候,確保法令與時俱進,並且能夠有效應對未來需求。”
謝健平受訪時也說,多數經調解的案件主要圍繞不良家庭關系,個中問題可能源于家中根深蒂固的糾紛、孝道的缺失,或不負責任的養育經曆。“通過與行動聯盟合作,工作小組希望獲得更多自下而上的參與和討論,共同創造改進贍養父母法令的解決方案。”
陳佩玲表示,工作小組將在未來一個月積極與不同公民群體接洽,包括年邁父母、成年子女和青年,了解新加坡人目前的家庭價值觀、對贍養父母法令基本原則的看法,以及一些建議等。
“我們也會征求相關社會與社區機構的意見,希望許多人都能加入這些討論,大家的反饋有助于工作小組草擬和仔細考慮對法令的擬議修正內容。”
工作小組也將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負責加強婚姻及家庭關系的行動聯盟合作。
有興趣參加焦點小組討論的公衆可通過go.gov.sg/mpafocusgroups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