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懷疑妻子紅杏出牆,找來3名親友跟蹤妻子,其中3人後來當街輪番暴打與妻子同車的男子,並扯下其褲子拍視頻後再發給500人,導致對方丟了飯碗。
40歲男子面對6項控狀,包括共謀蓄意重傷他人、行爲失檢、刑事恐嚇和散播不雅視頻等。
被告案發時與37歲妻子正在辦理離婚手續,受害者是妻子的同齡男友人。除了被告,3名涉案男女是52歲與22歲男親友,這兩人是父子關系;另一名24歲女子則是22歲男親友的女友。
爲了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導被告和其他涉案者的名字。
示意圖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案情,2020年2月7日晚上約10時,被告看見妻子上了受害者的車後,懷疑兩人有染,于是3名親友分乘三輛車跟蹤他們。
後來,被告與22歲男親友駕駛的汽車前後攔截受害者的車,受害者雖然否認與被告的妻子有一腿,但被告和兩名男親友卻對他拳打腳踢,其中一名男親友也被指用手指戳受害者的眼睛和掐他的脖子。
爲了羞辱受害者,3人還拉下受害者的褲子,用手機拍他的下體,再把視頻轉發給逾500人,包括受害者的同事、朋友和鄰居等。
被告去年10月承認其中3項控狀,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非首次發現妻子外遇
辯護律師于周五代爲求情時說,這已經不是被告首次發現妻子搞外遇,他早前雖發現妻子劈腿,但仍決定重修舊好,不料妻子後來卻報警。
誣告被告對她動粗,還帶著兩個孩子搬到親戚家。不過,親戚們都認爲妻子沒有悉心照料孩子,因此妻子的兩名男親戚選擇和被告站在同一陣線,一起對付受害者。
被告也指出,他從受害者的車中搜出衣褲,推斷受害者和妻子明顯是要到馬來西亞共度春宵,加上他發現受害者在手機上把他的妻子標注爲“我的愛”,他才會一時惱羞成怒暴打受害者。
被告事後曾寫信向受害者道歉並作出賠償,但都被受害者拒絕。
控方則說,這是一起發生在公共場所的圍毆事件,被告出于憤怒而惡意傷害受害者,不僅造成受害者多處骨折,還導致他丟了工作,而且名譽盡毀,罪責相當重,因此籲請法官判被告坐牢四年半和打鞭六下。
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將案件展期至本月13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