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兩男涉嫌持刀搶劫淡濱尼便利店,還割傷店內一名七旬叔,幹案後迅速被警方逮捕,其中一人今早被控上法庭。
這起搶劫案發生在前天(1月9日)下午2時許,地點是淡濱尼71街708座的一個便利店。
警方昨天發文告指出,兩名23歲和50歲的男子因涉嫌持武器搶劫且傷人被逮捕。
23歲嫌犯阿齊姆今早被控上法庭。50歲男子則正接受警方調查。
根據控狀,被告持著一把美工刀搶劫便利店,還割傷一名78歲洪姓男子的左手指關節。
控狀顯示,被告搶了錢包、提款卡、洪姓男子的身份證,以及一張價值20元的樂齡優惠車資卡。
被告也搶走了23元現金,以及一台價值200元的手機。
警方文告指出,勿洛警署警員通過現場查問和調閱警方電眼,迅速掌握兩名劫匪的身份,隨後將他們逮捕。
若持武器搶劫且傷人的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5年到20年不等,以及鞭刑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