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跌倒傷及肩頸,62歲阿叔上門給人正骨,指對方推銷他簽下1200元配套不果,答應讓他只買半個配套,但他簽名付款後,對方卻要他下次療程就付全額,稱店家出爾反爾。
苦主羅金華(62歲,司機)撥打《新明日報》24小時熱線投訴,指自己日前到如切路一家正骨診所,發生不愉快的消費經曆。
他繪述,三年前及半年前都曾跌倒,分別傷到肩頸處與左腳膝蓋,事後留下後遺症,多年來四處苦尋鐵打及正骨診所,仍沒顯著效果。
最近,他在面簿看見正骨廣告視頻,便決定試一試,于是在1月10日前往正骨診所進行咨詢。
“當下,正骨師幫我進行了初步評估,說我的背部骨頭移位,需要進行八次療程,共計1200元。”
由于對方稱需一次付清配套款項,他拒絕購買,之後對方繼續遊說,他才答應先付一半的配套費用。
“我們當時說好付了600元後,先完成四個療程,結束後我才付另一半的費用,繼續完成另外一半療程,店家當時也答應了。”
豈料,當他離開診所數小時後,店家傳來簡訊列出八次療程的預約時段,信息最後竟說明要他在第二次療程時,便得付清剩下的600元。
“對方事後聲稱收據上清楚列明,尾款需在第二次療程時支付,且指我已在收據上簽名,但當時對方根本沒和我說簽的是什麽,附加條款也寫得很小,覺得店家是出爾反爾。”
阿叔要求退款遭拒絕
羅金華說,簽配套當天對方曾要求他簽署一份文件,表示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他照辦後認爲不妥,擔心在接受療程時受傷,恐無法獲保險賠償,種種因素導致他萌生退款的想法。
“當下他們也沒解釋清楚那文件有什麽用途,于是,我17號去要求退款,一次療程都還沒開始做,但對方說不可以。”
他氣憤說道:“很多地方買了東西沒用都能退款。”
稱已采取法律行動 店家拒受訪
店家要求阿叔付完1200元,否則600元作廢,不提供服務。
羅金華指,店家要求他付清1200元,才能繼續療程,否則600元也將付諸東流。
“我去過至少三家正骨診所,都是去一次收一次費用的,每次介于120至300元間。”
詢及此事時,店家稱已經采取了法律行動,不願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