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四年,醫護人員經曆的騷擾和動粗事件逐年增加,據衛生部長王乙康本月10日的國會書面答複,2018年公共醫療機構共接獲1080起騷擾和動粗事件,而去年的首11個月,這類事件約1400起,比2020年的全年數字1300起還多。
法律如何保障醫護人員的權益?前線人員該如何自我保護?各大醫院又有哪些保護機制應對騷擾和暴力事件?
本期《說法識法》,讓醫院、醫護人員和律師分享他們的看法。
一名中年男子闖入急診區時,陳姓護士正在與一名病患溝通,只見男子情緒激動地指著醫護人員飙粗話,絲毫不給他人了解情況的機會。在他砸壞一個輪椅並用力推開接近他的陳姓護士後,保安人員和一名男性醫護人員將他制服,但兩人身上多了瘀青和掐痕。
面對疾病的威脅,一些病人和他們的家屬可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擔憂,前線醫護人員不免要面臨這些負面情緒所引發的行爲,包括語言暴力、毆打和性騷擾。受訪的陳姓護士說,她在崗位工作的13年間,騷擾或動粗事件經常發生,一天甚至可多達三四起。
醫護人員執行任務遭騷擾 涉案者面對更嚴處罰
基于公共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若在執行任務時騷擾他們,根據2014年生效的防止騷擾法令第六條,騷擾者面對的處罰會更嚴厲。
德尊律師事務所(Drew & Napier LLC)董事陳德山律師說,騷擾或對人使用語言暴力,最多可被罰款5000元、監禁六個月,或兩者兼施。但如果對象是正在執行公務的公共服務人員,監禁的最長期限會增加到12個月。
衛生部的數據顯示,在防止騷擾法令第六條的保護下,公共醫護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因受到騷擾或暴力對待的報案數量,從2018年的40起,上升到去年首11個月的68起。
針對騷擾行爲的定義,立傑律師事務所(Rajah & Tann LLC)權益合夥人唐志勤律師說,有些醫護人員可能誤以爲只有受到較嚴重的暴力對待或語言暴力才能尋求法律援助,不過言語只要有威脅性或侮辱性,不含粗話也可算作騷擾。爲進一步保障前線人員的安全,內政部去年擴大受防止騷擾法令保護的公共服務人員對象,讓從事抗疫工作的私人醫療人員、在社會服務組織經營的社區醫院裏工作的醫護人員,以及提供冠病檢測的職員等,都獲加強保護。
Legal Clinic LLC執行董事柯文婷律師說,醫護人員屬于特殊類別的受害者,這意味著警方在處理他們的案件時會給予優先考量。“實際上,警方打電話給加害者並警告他們時,通常已經有改變這類惡習的效果。”
30年來,柯文婷律師一直爲醫療業者與機構提供法律意見。以她的經驗來看,許多醫療人員全心全意投入工作,即使成爲騷擾與暴力行爲的受害者,也不會花時間上法庭,因此警方的介入格外重要。“多數醫療人員只想制止不好的行爲,並且受到尊重和禮貌的對待。”
雖然更嚴厲的懲罰對一些人可能會有威懾力,但唐志勤律師說,這種威懾力取決于一個人是否有能力做出理性的決定。“考慮到許多這類案例都發生在感性或極度焦慮的情況下,我們認爲面向醫護人員和民衆的公共教育和推廣運動同樣重要。”
爲讓受害者盡快得到保護,防止騷擾案法庭(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Court)日前采用簡易及更快速的程序處理部分申請。
唐志勤律師說,該庭的目標是在受害者申請保護令的四周內審理案件,加速保護令則在申請的48小時至72小時內審理。若受害人面對暴力或其風險時,等待時間將進一步縮短至24小時。另外,訴訟將由經過特殊訓練應對騷擾案件的法官來主理。
他強調,盡管如此,調查和法律援助仍需一定的時間,也會占用到受害醫護人員的時間,因此雇主的支持非常重要。
網絡騷擾也難逃嚴厲刑罰
“丟臉的狗醫生”“醜陋大只佬”“留住他們只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一封病患發給多家醫院和政府機構的電郵,使用了這類形容詞與粗話,攻擊服務過他的職員。
這封一千多字的英語電郵夾雜著方言和馬來語,並且不是該病患首次發電郵辱罵醫護人員。
在網絡普及的社會,騷擾的渠道越來越多,包括電郵、社交媒體和聊天應用,但這不代表騷擾者可以逃過加重刑罰。
陳德山律師說,騷擾若與醫護人員所執行的職務有關,就可能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第六條,即便行爲發生在工作場所之外。
加強保護公共服務人員和公務員的防止騷擾法令第六條,就使用一個公開的社交媒體平台騷擾案作爲例子。該案例中,X因爲不滿公務員Y拒絕免除他遲付款的費用,就在公開社交媒體平台針對此事辱罵Y,隨後更將Y的姓名、地址與照片發布在相同的平台上,造成Y的困擾,X因此觸犯該條例,最多可被罰款5000元、監禁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唐志勤律師強調,即使與職務無關,醫護人員若面對不雅、暴力、具侮辱性或威脅性的言辭或行爲,仍可以尋求防止騷擾法令的庇護,以及申請保護令。
安裝“緊急按鈕”等多管齊下保護醫護人員
本地醫院采取多種保護機制抵制各種騷擾與動粗行爲,包括爲員工安裝“緊急按鈕”求救,或讓肇事者簽署行爲守則同意書,之後可拒絕爲他們提供非緊急的醫療服務。
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黃廷方綜合醫院和裕廊社區醫院會讓部分肇事者簽訂“行爲守則同意書”(Code of Conduct agreement),給予警告。這意味著醫院管理層有權在未來拒絕給肇事者提供非緊急治療,或撤銷他的訪客權。
國大醫院在2017年接獲近90起動粗和150起語言暴力事件,去年分別增加至將近100起和160起。
不過,國大醫院發言人說,目前的數據並不能完全反映真實情況。“一些醫護人員爲了避免制造麻煩,或者重述不愉快經曆所帶來的焦慮感,可能選擇不報告上級。”
對騷擾動粗行爲 實行零容忍策略
黃廷方綜合醫院和裕廊社區醫院則在過去五年,平均每年接獲40起騷擾和動粗事件。
黃廷方綜合醫院發言人說:“我們實行零容忍策略,毫不猶豫地對騷擾或粗暴對待我們職員的病患、家屬或訪客,采取適當的行動。”
新加坡中央醫院的前線工作人員,過去五年語言與行爲暴力事件增加近兩倍,從2017年的約70起,增至去年的將近200起。
中央醫院在數個工作站安裝了“緊急按鈕”(panic buttons),職員遇上棘手事件時,可通過按鈕呼叫保安人員。
該醫院的公共聯系總監黃美玲說:“工作中遇到行爲和語言暴力的醫護人員,可能蒙受肢體傷害,或産生抑郁症、倦怠(burnout)和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等心理問題。爲協助職員面對這些可能出現的心理情況,中央醫院推出同伴支持計劃,由心理學家提供輔導、精神支持和實際的幫助。”
受訪醫院也會定期舉辦課程,加強醫護人員對于騷擾事件的理解,讓職員能及時保護自己。
國大醫院的職員還會學習防身術,而樟宜綜合醫院去年推出一系列的線上研討會,教導職員如何辨別警訊,並分享防止騷擾法令的內容。
冠病疫情暴發後,樟宜綜合醫院負起照顧冠病病患的責任,該醫院接獲的暴力與騷擾事件也從2019年的106起,增加一倍至隔年的209起,去年則下降到127起。
根據該醫院的營運總監王美玲說,超過80%的語言暴力事件涉及病患,剩下的則涉及家屬。
她說,一旦出現騷擾或動粗的情況,經過相關訓練的護士將充當調解員,醫院也計劃培訓更多須面對病患的職員,掌握應對沖突事件的方法。
設專屬委員會 保障職員安全與身心健康
陳笃生醫院則設有專屬委員會來保障職員的安全與身心靈健康,除了提供電子教材,也會舉辦定期的論壇,讓職員分享經驗和相互學習。醫護人員也有專門熱線可傾訴煩惱。
陳笃生醫院與國家傳染病中心職員遭遇的暴力與騷擾事件,從2019年的約200起,增至去年的約280起。
陳笃生醫院神精科部門主任和高級顧問醫生哈比布副教授(Habeebul Rahman)說,2020年醫院的訪客減少,導致那年的暴力與騷擾事件下滑到約150起,隨著更多病患和訪客回到醫院,公衆又面對日漸增長的壓力,這類事件再次增加。
“若病患或訪客覺得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我們建議他們與院方或我們的服務素質管理部門聯系,解決他們的需求。在相互尊重和合作下,醫護人員就可以專注于幫助病患更快康複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