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六次違反冠病措施條例,一再和朋友群聚在組屋底層喝酒聊天,之後又拖了一年半才認罪,即將臨盆的孕婦被判坐牢,將挺著大肚子入獄。
現年39歲的樂绮美面對10項冠病條例的控狀,主控官以其中三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她昨日(2月3日)在兩名男親屬的陪同下,身懷六甲出庭認罪。
2020年4月7日至6月1日,政府落實冠病阻斷措施,禁止堂食、居家辦公等,沒有必要的情況下不得外出。被告卻被指在2020年4月5日到5月21日之間,六次違反安全距離,離開住家和朋友相聚喝酒聊天,即便多次被警告仍一再重犯。
調查揭露,被告第四次違例群聚喝酒是在2020年4月27日晚上8時33分左右。當時,一名女郎報警,稱經過宏茂橋5道第501座組屋時,看見有人在組屋底層群聚喝酒,當中還有人調戲正好經過的女郎。警方前往調查時,現場除了被告外,還有另外五名男子。
另外,同年5月13日,宏茂橋8道某座組屋的居民也報警投訴,指鄰居在走廊上喝酒、吃東西、聊天,擋著整個走廊,讓居民難以通行。警方抵達現場後,發現被告涉案。
主控官:被告多番拖延 應判監12周
主控官說,被告的另一名共犯拉維達在被控一個月內選擇認罪,被判坐牢八周。被告卻一再拖延,一開始稱要接受精神評估待心理衛生學院報告,後來又說不認罪,要進行審訊。主控官指被告稱精神評估報告已交給當時的代表律師,但此報告至今仍不知去向。他認爲,這都是被告拖延時間的策略,因此應當判處比共犯更重的刑罰,建議12周監刑。
拒産後獄中哺乳 選擇下周入獄
法官讓孕婦選擇是否要生完才帶著寶寶進去坐牢,以方便哺乳,但她選擇下周就入獄。被告庭上透露,自己的預産期于4月11日,在和家人商量後,選擇在下一次産檢後開始服刑。法官指若表現良好,絕大可能不必在牢裏生産,最終判她坐牢10周,于下周二(8日)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