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對在同一棟樓工作的少婦一見鍾情,跟蹤她數月,並向對方示愛,遭對方拒絕後仍不死心,甚至在電梯內非禮她,被判坐牢3年半。
根據亞洲新聞台報導,56歲的被告田星光(譯音)被控在電梯內非法制伏和非禮的罪名成立。另一個非法跟蹤的控狀在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在內。被告在1月28日被判坐牢。
在電梯內非法制伏和非禮受害者的刑罰是介于3年至10年的監禁。由于被告的年齢已超過50歲,因此不會被判處鞭刑。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和受害者因爲在同一棟樓工作和居住在同一個組屋區而彼此認識,偶爾會小聊幾句。但檢察官表示,他們並非朋友。
被告在去年初撞見受害者和她的女兒,便詢問她是否要小孩的書本,受害者同意,兩人便交換了電話號碼。被告之後再和受害者見面時,假借送她回家,跟隨受害人到她住的樓層。
被告從去年5月12日開始,用不同方法跟蹤受害者。雖然已被受害人拒絕,他仍不停發送短訊,問受害人是否愛他;此外,他也站在受害者的住家外,以及在組屋樓下跟蹤受害者和女兒。
去年8月6日,受害者離開住家上班時,撞見被告在電梯口徘徊。被告跟隨受害者進電梯,把手放在受害者的肩膀上,站在受害者的身後,並十分靠近她。受害者把被告的手臂推開,試圖移開。被告這時將受害者的雙手抓住非禮她,直到有其他人進入電梯才停止。
被告繼續跟蹤受害者到巴士車站,並搭乘同一輛巴士,坐在受害者的旁邊。受害者換了座位。但她下車轉換巴士到公司後,被告仍繼續跟蹤。
間中,被告向受害者展示了他手機裏存放一張受害者的照片。這是受害者去年5月,在面子書上載的照片。
受害者感到惡心,立刻移開。她搭乘另一輛巴士後,被告才停止跟蹤。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的同事和女兒都認爲,他是一名好同事、好父親和好丈夫。
“他是在遇見受害者,對她一見鍾情後,才會喪失判斷能力。”
律師也表示,被告對傷害已結婚30年妻子和三名孩子感到十分抱歉,也對自己向受害者所作的行爲感到羞愧。
但檢察官指出,受害者從去年5月至8月不斷拒絕被告,也請被告不要再聯系她,但被告卻不停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