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9歲男子因非禮一名9歲女童被定罪。這名女童是其好友的女兒,男子趁妻子在家跟女童補習時,向後者施展祿山之爪。
根據亞洲新聞台報導,爲保護受害者身份,不能透露被告姓名。據了解,被告和妻子與受害者父母是關系親密的朋友。
自受害者3歲左右,被告就已認識女童,並且在女童的兄弟姐妹中,跟女童最爲要好。據控方稱,被告在女童生日和考到好成績時,會專門給她買禮物。
被告早在2016年就犯行,多年來未被揭發,直到2019年被告問受害者,她妹妹是否已長出陰毛時,讓她大爲震驚,開始擔心妹妹成爲被告的犯行對象,決定跟朋友談論此事,之後告訴學校輔導員事情的來龍去脈。
案情顯示,受害者和妹妹2016年到被告家中補習時,手臂上出現荨麻疹。被告妻子帶受害者到臥室幫她擦粉,人在房內的被告主動提議要幫忙。妻子離開臥房後,被告關上房門,要受害者脫下褲子,之後對她進行猥亵。
懵懂無知的受害者直到小學五年級一次性教育課時,才意識到被告行爲是錯誤的,隨即在學校崩潰。
控方說,即使在那時,她也沒有告訴任何人,因爲她“不太願意相信發生了這種事情”。
受害者還供證說,她沒有告知父母此事,因爲她當時與任何家庭成員的關系都不親密,事實上,她與被告的關系更密切。
2019年9月9日至13日期間,被告二度犯行,當時受害者因小六離校考試即將來臨,再次到他家補習。
在一次休息時間,她坐在客廳沙發邊,被告坐到她身邊,試圖將手伸進她褲子後方。受害者感到他的觸摸時把他手掃開,被告站起身離開。
根據受害者的醫藥報告,她有時會回想起這些事件和做噩夢,更萌生自殘念頭。
被告在審訊中否認所有指控。針對第一起案件,他聲稱,當時妻子也在場,他在受害者身上塗抹粉末,並從她背部到腿部進行塗抹,過程中觸及受害者臀部。
第二起事件,他聲稱,將手臂放在受害者肩膀上,同時告訴她不要再玩手機遊戲。他稱,自己試圖用臉頰親吻她臉頰,用嘴唇親吻她額頭,但沒有成功。
法官作出判決時說,受害女童在審訊中的證據一致、有邏輯、具連貫性且非常具說服力,相比下,被告證詞前後不一,並不可信。
上述案件下月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