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黃勝
近日,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和中國駐瑞士大使館相繼發布了關于調整赴華人員登機前新冠病毒檢測要求的通知。
駐新加坡大使館:關于調整赴華旅客行前檢測時間的通知
根據近期疫情形勢,爲進一步保障赴華旅客健康與航班安全,現對自新加坡出發赴華航班旅客的行前檢測要求進行如下調整,請乘坐2022年3月4日及此後航班赴華的旅客遵照執行。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王嘉琦 攝(資料圖)
一、登機前第3天的核酸PCR檢測改爲登機前1天進行,即登機前第2天進行核酸、血清(如有)檢測,登機前1天內進行核酸檢測,其他時間點無效。交叉檢測等其他要求不變。
二、申請健康碼時,檢測日期填寫登機前第2天雙檢測時間,健康碼通過後有效期爲雙檢測日期+2天。如,乘坐3月4日航班赴華,應在3月2日進行一次核酸、血清雙檢測(符合條件的可免除血清檢測),在3月3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申請健康碼時,檢測日期填寫3月2日,通過後有效期至3月4日。檢測時間如不在3月2日、3月3日則無效。
三、考慮到登機前1天檢測時間較爲緊張,經商新加坡有關檢測機構,在符合“交叉檢測”前提下,建議赴華旅客按如下做法安排登機前1天的核酸檢測(以萊佛士、百彙醫療集團診所爲例,也可選擇符合檢測時效要求的其他診所)。
(一)旅客可預約登機前1天中午12:00前在萊佛士或百彙醫療集團旗下醫院、診所的核酸檢測。
(二)未能預約上述時間段的旅客,可預約萊佛士醫院行前檢測中心(Travel Testing Centre)及百彙醫療集團旗下醫院、診所的檢測(視緊急程度可能有加急費用)。
(三)對于時間特別緊急或非工作時間,旅客可預約萊佛士醫院急診部(A&E)及百彙醫療集團旗下醫院的加急服務(有加急費用,正常4個小時左右出結果)。
(四)旅客預約檢測時,應告知診所航班起飛時間及需收到檢測報告的時間要求(如航班爲淩晨、上午起飛的,應不晚于前日20:00前提交健康碼申請,航班爲中午、下午和晚上起飛的,應不晚于起飛前4小時提交申請)。
四、檢測時間調整後,請赴華旅客務必按照有關要求做好檢測安排,提前備齊符合要求的疫苗接種憑證、《行前健康隔離和承諾書》及其他所需材料。拿到檢測證明並校對無誤後,及時一次性上傳全部完整、有效材料申請健康碼,避免因材料不合格反複提交,影響健康碼的及時審批。
駐瑞士大使館:關于調整自瑞士赴華人員登機前新冠病毒檢測要求的通知
爲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2022年4月1日(含)起,對自瑞士赴華人員登機前新冠病毒檢測要求進行調整,3月20日-3月31日爲過渡期。具體通知如下:
圖片來源:攝圖網-500313289
一、已完成疫苗接種人員:須在登機前48小時內,在同一領區駐瑞士使領館指定檢測機構進行兩次核酸RT-PCR檢測(簡稱“雙核酸”),兩次核酸檢測無時間間隔要求,須在不同的指定檢測機構完成,並取得“雙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需再進行血清IgM抗體檢測。申請“健康碼”時,請填寫第一次核酸檢測機構名稱。
登機前48小時只看日期,如您計劃4月3日登機,應提交采樣日期爲4月1日(含)至4月3日的檢測陰性報告。第一次核酸檢測最早應于4月1日進行。
已完成疫苗接種人員是指按程序完成全部接種次劑且完成接種到赴華起飛當日之間不少于14天,接種的疫苗爲中國、瑞士以及世界衛生組織批准緊急使用或上市的産品。經常接種的新冠疫苗包括國藥(需接種2劑)、科興(需接種2劑)、康希諾(接種1劑)、輝瑞(需接種2劑)、莫德納(需接種2劑)、阿斯利康(需接種2劑,第二劑可與mRNA疫苗混打)、強生(接種1劑)等。接種加強針的,無時間間隔要求。3月20日-3月31日過渡期間,已接種人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登機前48小時進行“雙核酸”檢測或進行“雙檢測”(“雙檢測”要求請見第二條)。
二、未完成疫苗接種人員:須在登機前48小時內,在同一領區駐瑞使領館指定檢測機構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和一次血清抗體IgM檢測(簡稱“雙檢測”),並取得“雙檢測”陰性證明。
三、檢測機構選擇及有關具體要求:
(一)請在同一領區指定檢測機構(兩館指定檢測機構名單見駐瑞士使館網站)進行檢測。 “同一領區駐瑞士使領館指定檢測機構”是指,在駐瑞士使領館各自領區的指定檢測機構,即申請人應選擇與其常居地所屬使領館領區對應的檢測機構,如申請人常居地在蘇黎世州,屬駐蘇黎世總領館領區,須在總領館領區的瑞士12個聯邦州或列支敦士登公國內任選2家檢測機構進行“雙核酸”檢測。國內臨時來瑞人員可不受領區限制。駐瑞士使館領區:伯爾尼州、日內瓦州、巴塞爾城市州、巴塞爾鄉村州、烏裏州、上瓦爾登州、下瓦爾登州、弗裏堡州、索洛圖恩州、沃州、瓦萊州、納沙泰爾州、汝拉州、提契諾州。駐蘇黎世總領館領區:蘇黎世州、盧塞恩州、聖加侖州、阿爾高州、格勞賓登州、沙夫豪森州、施維茨州、格拉魯斯州、楚格州、內阿彭策爾州、外阿彭策爾州、圖爾高州,列支敦士登公國。
(二)取樣及檢測報告要求
1、核酸檢測
(1)核酸檢測方式應爲RT-PCR,取樣方式須采用鼻咽拭子(德文Nasopharyngealabstrich或Nasen-Rachenabstrich,英文Nasopharyngeal)。不接受口咽拭子(Rachenabstrich)、唾液(Gurgeltest, Speicheltest)等取樣方式。
(2)檢測報告必須明確標示核酸(NAAT)、RT-PCR等字樣和采樣日期,並且包含檢測人姓名、生日、護照號碼、醫生簽字或檢測機構蓋章、聯系方式、檢測結果(陰性/陽性)等信息。
(3)進行“雙核酸”檢測時,兩次核酸檢測應在同一領區進行,如遇特殊困難請提前聯系您領區內的駐瑞使領館。
2、血清抗體IgM檢測
血清抗體IgM檢測須抽取靜脈血,檢測報告須明示血清(Serum)、IgM、靜脈血(Venous)等字樣,同時還須明示具體的檢測方式,比如:1、化學發光法(Chemiluminescence);2、酶聯免疫法(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ELISA);3、其他檢測方式,亦請注明。不再接受膠體金法(Kolloidales Gold)。
駐瑞士使領館將與檢測機構核查結果真實性。請乘客在檢測時告知采樣和檢測機構同意向使領館提供檢測結果等個人信息。
四、中轉人員要求
(一)從與中國內地有直航航班國家出發赴華,須搭乘直航航班。中國駐始發國使領館不爲相關人員經第三國中轉審發“健康碼”。駐瑞士使領館也不爲其審發中轉“健康碼”。
(二)居住在瑞士的赴華人員請務必乘坐直航航班赴華,駐瑞士使領館不爲從瑞士始發經第三國中轉赴華的乘客審發“健康碼”。
(三)從與中國內地無直航航班國家始發的赴華人員,可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審發的“健康碼”以及在蘇黎世機場進行“雙檢測”(即按瑞航安排在蘇黎世機場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和一次血清抗體IgM檢測,並取得“雙檢測”陰性證明)報告向駐蘇黎世總領館申請中轉“健康碼”。
(四)駐瑞士使領館僅爲經瑞士中轉且符合規定的赴華乘客審發“健康碼”,不爲以下乘客發放“健康碼”:
1、在來瑞士之前已經中轉一次以上的;
2、乘坐非瑞航或漢莎航空聯程航班且在蘇黎世中轉時間超過48小時的;
3、無始發國“健康碼”的。如乘客始發國不具備一次中轉條件,請以中國駐始發國使領館相關通告爲准。
(五)如與中國通航國家的航線被熔斷,且該國沒有其他赴華直航航班的,則適用于本條第(三)款。
(六)在瑞士赴華直航熔斷或停飛期間,瑞士始發乘客可赴第三國進行中轉。中轉前須按要求檢測並獲得駐瑞士使領館審發的“健康碼”,中轉時亦須向駐第三國使領館申請“健康碼”。
本通知未提及事項,請參見《關于自瑞士赴華及登機前檢測常見問題解答》。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微信號、中國駐瑞士大使館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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