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婦女以出售金條爲幌子,誘使客戶出資購買金條後,再從中失信客戶的錢。她後來在丈夫的反對下“暫停”黃金交易,但她改用繼子的公司繼續幹案,在兩年內卷走八名客戶超過574萬元。
東窗事發後,婦女卻把罪責推給繼子,指繼子才是幕後主腦,她只是按指示辦事。
涉案越南婦女阮施蘭(51歲)後來決定認罪,前天承認四項失信和一項欺騙罪,余下九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被判坐牢11年。
根據案情,被告與丈夫是Hans Global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被告全權負責處理公司的黃金貿易事宜,26歲的繼子則按照她的指示處理一些行政工作。
被告從2017年11月開始失信客戶向她購買金條的款項,把別人的錢當成自己的錢來花。
其中一家公司在2018年9月支付了269萬多元,向被告購買53塊金條。
被告錢過手後沒把金條交給該公司,反而以各種理由企圖掩蓋罪行,包括聲稱訂購量太少供應商拒絕出貨,或稱由于她得仔細檢查金條才會耽誤送貨等。
被告後來在丈夫的反對下,于2018年8月停止黃金貿易,但她卻暗地裏繼續利用繼子的公司經營黃金貿易。繼子當時雖是公司唯一的董事,但他有名無實,全權掌管公司生意的其實是被告。
爲了以假亂真,被告還僞造證明書,謊稱自己擁有至少5000塊金條,騙取一家公司轉賬超過66萬元向她購買12塊金條。面對頻頻向她追討金條的多家受害公司時,被告爲了避免引起懷疑,以“挖洞補洞”的方式,利用一家受害公司的錢,買一些金條發給另一家受害公司。
被告的罪行最後還是被揭發,調查顯示她從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間,失信和欺騙八個客戶多達574萬余元。
被告在2019年5月被捕後,曾稱繼子是幕後主使人,是繼子恫言傷害她和家人,她才在繼子的指使下幹案。
控方:被告有預謀犯案 還試圖誣賴繼子躲避刑責
控方表示,被告預謀犯案,導致受害者蒙受慘重損失,她甚至僞造文件和誣賴繼子,企圖避開追查,罪責非常重。
律師代爲求情時表示,被告育有三個孩子,案發時對公司管理不周,願負起責任面對後果。
法官下判時同意控方立場,認爲須要嚴懲,以儆效尤。庭上並沒提及被告把錢花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