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黃循財認爲,富人能設法通過稅務規劃來規避財富相關稅項,如果征收遺産稅或淨財富稅,最終的稅負可能落在中等和中高收入群體的身上。
財政部長黃循財前天在國會總結新財年政府財政政策辯論時,接連回應議員有關遺産稅和淨財富稅(net wealth tax)的建議。
針對安迪(碧山—大巴窯集選區)建議重新征收遺産稅,黃循財說,政府在2008年取消這項稅收,是因爲它並未如預期般達到促進社會公平的效果。“相較于能夠通過稅務規劃設法避開的富人,中等和中高收入群體遭受不成比例的影響。除了我國,其他已經廢除遺産稅的司法管轄區如香港、馬來西亞和新西蘭,也都沒有恢複這麽做。”
至于資本利得稅和股息稅,黃循財說,區域內其他司法管轄區都沒有征收這兩個稅項,新加坡若這麽做,很可能會削弱競爭力,影響工作和人民。
工人黨議員林志蔚和蔡慶威(盛港集選區)也提出直接對個人征收淨財富稅,並預計這可每年帶來約12億元(約36億令吉)稅收。
黃循財說,正如過去征收遺産稅所見,礙于財富的高度流動性,征收淨財富稅執行起來非常困難。目前只有三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征收淨財富稅。
不過,黃循財表明政府會繼續探討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也歡迎有關如何在新加坡執行淨財富稅的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