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能設法通過稅務規劃來規避財富相關稅項,如果征收遺産稅或淨財富稅,最終的稅負可能落在中等和中高收入群體的身上。
財政部長黃循財昨天在國會總結新財年政府財政政策辯論時,接連回應議員有關遺産稅和淨財富稅(net wealth tax)的建議。
針對安迪(碧山—大巴窯集選區)建議重新征收遺産稅,黃循財說,政府在2008年取消這項稅收,是因爲它並未如預期般達到促進社會公平的效果。“相較于能夠通過稅務規劃設法避開的富人,中等和中高收入群體遭受不成比例的影響。除了我國,其他已經廢除遺産稅的司法管轄區如香港、馬來西亞和新西蘭,也都沒有恢複這麽做。”
至于資本利得稅和股息稅,黃循財說,區域內其他司法管轄區都沒有征收這兩個稅項,我國若這麽做,很可能會削弱競爭力,影響工作和人民。
工人黨議員林志蔚和蔡慶威(盛港集選區)也提出直接對個人征收淨財富稅,並預計這可每年帶來約12億元稅收。
黃循財說,正如過去征收遺産稅所見,礙于財富的高度流動性,征收淨財富稅執行起來非常困難。目前只有三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征收淨財富稅。
不過,黃循財表明政府會繼續探討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也歡迎有關如何在我國執行淨財富稅的提案。
罪惡稅不爲增稅收
而是限制消費
黃循財接著提及煙酒賭等罪惡稅(sin tax)和碳稅,並質疑工人黨提出征收更多煙草稅這類累退稅(regressive tax)是雙重標准。累退稅意味著收入較低的群體,稅負較大。“工人黨對消費稅的累退性質表達了強烈關注,卻似乎並不關心這方面的累退性質,爲什麽有雙重標准?”
嚴燕松(阿裕尼集選區)過後追問黃循財,如果征收更多煙草稅和賭博稅能夠進一步遏止這類行爲及相應代價,是否爲合理做法。
黃循財回應時強調應全面看待財政制度的所有項目,其中征收罪惡稅不是爲了增加稅收。“這確實能帶來一些稅收,但不多,而且它真正的目的是限制消費。我們認爲有必要這麽做,也因此會不時檢討這些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