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2歲的男子被指到處博取公衆同情,以不同的借口借錢後不還,前天(3月3日)再度被控上法庭。
被告黃添春(72歲,Ng Thiam Choon)面對八項欺騙控狀,指他以各種借口到處向公衆借錢,包括發生車禍後急需付錢給另一方涉事人、找不到妻子爲他提款、急需繳付罰款等。他一共向八名公衆借了1100元,全都有借無還。
控狀顯示,被告在去年12月1日至今年2月26日期間,在惹蘭紅山、丹戎巴葛,以及裕廊商業大道等處行騙。受害者聽信被告謊言,借錢給他應急,款項介于80元至260元之間。
庭上揭露,被告從1976年27歲時開始行騙,到了72歲都沒收手,控方形容爲“連環罪犯”。
被告前天被警方逮捕後,才把涉及的款項還給所有受害者。他通過視訊出庭時表示有意認罪。
控方庭上表示,警方動用大量資源追蹤被告的下落,並擔心他若獲保可能繼續犯案,促請法官撤銷保釋。法官認爲被告沒有潛逃風險,允許他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被告料在本月28日認罪。
欺騙罪名若成立,被告可面對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由于他在假釋期間幹案,若罪成將面對加重懲罰。(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