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政夥伴目前還是認爲,一般情況下,雇主應該向員工要求病假單,這可避免員工濫用病假,也能維持一定的紀律。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顔曉芳昨天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人力部開支預算,回應議員佳馥梅(三巴旺集選區)詢問時說,雇傭法令並不禁止雇主讓員工在沒有病假單的情況下告假,作爲吸引和挽留人才策略的一部分,企業可以自由地選擇這麽做。
佳馥梅提問:“疫情時期的工作條規帶給未來新的工作做法,如居家辦公,以及最近在患上冠病後無需病假單就能自我隔離,因此人力部是否會考慮更改雇傭法令,在疫情之後,讓雇員可在14天病假中,有三至五天,不必提供病假單?”
顔曉芳說,冠病疫情是非常時期,勞資政夥伴同意,雇主不應向感染冠病的員工要求病假單,以減輕醫療工作者的工作負擔,及避免影響其他真正需要醫療護理患者的護理標准。
針對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提議更改假期條規,如提高最低年假天數、推出父母事假,以及提高更多育兒假期,顔曉芳說,人力部會定期檢討這些條規,並了解這些提議背後的真正需要,但更改條規不應是默認的做法。
“我們積極推廣靈活的辦公方式,因爲可滿足各種形式的個人需求。我們需要意識到增加假期,會帶來一定的成本增長,而這需要與企業可以維持的運作取得平衡,以避免抑制就業增長。”
至于短期合約員工的病假,人力部鼓勵雇主靈活處理,讓工作還未滿三個月的員工也能請病假。這可幫助雇主在人力資源短缺的市場裏,聘請到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