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中國籍女子在本地非法賣淫被捕後,不但沒有在特別准證到期後離開新加坡,還在逾期逗留期間,“轉移陣地”繼續賣淫,又報假案稱被房東強奸,直到得知警方准備送她去醫院做體檢,才說出實情,結果被控上法庭。
被告郭麗麗(譯音)面對三項控狀,包括提供假情報給公務員、觸犯移民法令和婦女憲章。她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五個月又四周。
根據案情,被告于2019年4月14日抵新,在龜公“文東”的安排下賣淫爲生。他爲被告安排住所,並在網上幫她招攬嫖客。
約三個月後,被告在7月18日落網,移民與關卡局爲她簽發特別准證,並指示她在前年12月25日准證到期那天離開新加坡。爲避開當局偵察,被告訂了12月24日的機票,但之後悄悄取消。
房東常騷擾妓女房客 被告與龜公串謀報複
被告通過“文東”的協助,去年1月15日搬到馬裏士他路的Cresent Building。由于男房東常常騷擾跟他租房的妓女,試圖向她們索要“免費服務”,被告和“文東”便設計圈套陷害他。
去年2月18日晚上11時30分,房東、被告以及被告的女友人到家中吃飯喝酒,女友人淩晨2時許離開。房東之後去洗澡,被告則全裸地躺在床上,清晨6時20分醒來時,只見房東也全裸躺在自己身邊。
雖然被告明知兩人並沒有發生性關系,但她報警說懷疑自己遭房東強奸。被告堅稱自己沒有答應給房東提供性服務,他們之間純屬房東和租客關系。
三小時後,調查官爲被告錄口供時,被告獲知自己得接受體檢,才坦承自己撒謊,結果被控報假案和逾期逗留。之後被告在保釋期間又被發現賣淫。去年11月9日下午2時,警方接到舉報後,突擊芽籠一帶的民華酒店,被告當場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