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牌球鞋店前職員接受賄賂,爲顧客預訂近50雙限量版球鞋,顧客因此率先取得鞋子,上網轉賣賺一筆。
庭上揭露,潮牌球鞋店AW LAB前職員法伊(29歲)從中獲益3795元。他因此面對兩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罪名,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另一項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昨天認罪後被罰1萬元,以及繳交5295元罰金。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AW LAB威士馬廣場分店的銷售員。身爲職員,他一般會在鞋店推出限量版球鞋的前一天得知相關消息。
2020年7月至8月間,22歲的馮布萊恩(Bryan Fong,譯音)在網購平台看到被告售賣球鞋,私訊問他是否認識AW LAB的員工,被告透露他就在那裏打工。
馮布萊恩于是提議支付被告“預訂費”,讓被告先替他購買這些限量版球鞋,他過後再到店裏取貨。由于公司不允許店員買鞋,同時限制每名顧客最多只能購買五雙鞋,于是被告安排妻子和數名朋友協助買鞋。
經過四次交易,兩人預訂了49雙總值超過6000元的球鞋,被告總共收下3795元預訂費,馮布萊恩在扣除支付被告的款項後,從轉賣的鞋子中賺得800元至2000元。
被告至今沒有償還預訂費。法庭文件也沒揭露馮布萊恩是否面控。
被告也涉另一賄案 案件審理中
另一項罪狀顯示,被告也五次收下另一名顧客孟繁萱(26歲)共1500元賄賂,該顧客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沒有利用非法所得的款項購買奢侈品,而是用來養家。律師也稱,預訂球鞋的計劃是馮布萊恩提議的,被告誤以爲這樣做不會造成公司損失。
法官下判時指出,公司雖然沒有蒙受金錢損失,但名聲已受損,公衆也無法按一般程序購買球鞋,又或是必須以更高的價格買進球鞋,因此必須嚴懲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