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因車位被搶在停車場拳打德士司機,一個不滿被鳴笛在公路上打傷人,兩名路霸昨天分別被判監禁九周和22周。
這兩名被告是鍾雷明(38歲)和徐永泰(34歲)。
鍾雷明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他不認罪,但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昨天被判入獄九周和吊銷執照12個月。
根據案情,鍾雷明于2019年3月14日中午開車到黃埔熟食中心後,在露天停車場等車位停車。
12時50分左右,他好不容易等到停車位,一輛德士卻搶先駛進停車位,當時又餓又累的被告怒火中燒,下車質問和辱罵德士司機。
路霸一曾蓄意傷人入獄
德士司機不甘示弱,在車內用手指指著被告,叫他不要罵髒話,被告不堪刺激,沖上前大力推開德士司機的手,揮拳往對方的臉打去。德士司機的妻子當時坐在車內,目睹了整個事發過程。
庭上揭露,被告曾在2000年曾因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與非法持有武器被判監禁15個月,在2015年又因蓄意傷人坐牢四周。
主控官指出,被告並非第一次表現出路霸的行爲,2015年之所以入獄,也是因爲在停車場毆打其他車主所致,因此促請法官嚴懲。
被告求情時說,案發時自己急著買午餐,好不容易等到的停車位,卻被德士司機搶走,所以忍不住動怒,是對方有錯在先。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才是本案中犯錯的一方,由于他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法官允許他展至下月29日才服刑,讓他有時間安頓家人。
路霸二僅一拳導致對方眼傷鼻骨折
另一名被告徐永泰則面對蓄意重傷他人和魯莽行爲導致他人受傷的兩項罪行,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他最終被判坐牢22周和賠償受害者155余元的醫藥費。
根據案情,2020年2月25日下午5時,被告開車到芽籠路一帶時突然刹車,跟在後方的司機被迫緊急刹車,過後鳴笛。
被告因此不滿,下車質問受害者。後者搖下車窗表示被告不應擋路,被告一拳打向對方的右眼,然後揚長而去。
受害者被打後先到診所求醫,跟著轉送到陳笃生醫院急診室,被診斷出右眼受傷,鼻骨骨折,拿了18天病假休養。
法官下判時說,雖然被告只打了一拳,但從受害者的傷勢可見被告下手很重,必須嚴懲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