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男子三次非法改裝車排氣系統,不僅被罰1200元,還成爲在相關規定改制後,首個被扣押車子的車主。
被告李偉健(32歲,譯音)曾在2019年兩次非法改裝車子,分別被罰款600元。他在新規定頒布的首日,又被發現在友諾士惹蘭新加(Jalan Singa)一帶的停車場,使用一輛非法改裝的汽車。
他因此抵觸交通法令,近日判罰款1200元,車也被扣押一個月。他也成爲相關規定改制後,首位因改裝排氣系統而被扣押車子的車主。
另外,他還被指在2019年10月31日淩晨1時許,和至少四人同謀,闖進一間位于德惠彎第165A座的組屋單位,偷走7萬2000元現金和兩個總值6000元的金飾,以及一個保險箱。他們過後還把兩名失主的身份證燒毀,同時把另一人的護照燒毀。
李偉健因此抵觸三項包括夜間破門行竊、國民登記法令和護照法令的控狀,案件將于5月6日進入審前會議。
還被指闖屋偷竊
非法改裝車輛排氣系統可構成安全隱患,或造成公共滋擾。陸路交通局自去年7月1日起,加重對這類非法行徑的處分,初犯者從原有500元銷案罰款,增至1000元,重犯者也將被控,並扣押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