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面對93項控狀,包括欺騙、嚴重失信、僞造文件、抵觸公司法令等。他今早被加控12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後,面對的控狀增加到105項。
黃有志目前以400萬元保釋在外,他在庭上尚未表態是否認罪。法官批准將案件展期至5月10日進行審前會議。
涉及超過10億元騙案的公司董事黃有志,今早(3月28日)再被加控12項,指他在一年內把大筆贓款轉給至少六人,以及轉移到多個國外銀行戶頭。
另外,他也涉嫌將部分款項用來支付購買豪車賓利和保時捷的部分費用,以及租金、保金和信用卡債等。
黃有志(34歲)是Envy Asset Management和Envy Global Trading的董事,他涉嫌從2017年10月至2021年2月,欺騙約958名投資者投入逾10億元到鎳(nickel)貿易投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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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12項新控狀,黃有志被指在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把大筆犯罪所得轉移到自己其他銀行戶頭、多家公司和至少六人的銀行戶頭,同時也把655萬9554美元(約892萬3682新元)轉移到國外,包括國外航空公司和法國奢侈品牌公司的銀行戶頭,以及約三名男子在越南和台灣等地的銀行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