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企業發展局 Enterprise Singapore (ESG) 是新加坡政府貿易和工業部下屬的法定機構,成立于2018年4月1日,是由兩個新加坡政府機構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E) 和 SPRING Singapore 合並而成。ESG爲新加坡中小企業提供津貼、貸款、保險和稅收優惠等財務類扶持,以及商務工具和啓動中心等各種非金融類幫助,旨在支持新加坡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創新、轉型和國際化。
小編會陸續爲大家彙總及分享新加坡中小企業到底可以得到政府怎樣的支持,希望對准備創業或是已經在創業路上的小夥伴們能有所幫助。
ESG提供的財務類扶持主要分爲四個大類:津貼 、貸款和保險、稅收優惠和投資。
第一篇:津貼 Grant
A 初創公司
1. 起新先鋒計劃:Startup SGFounder 起新先鋒計劃旨在通過提供督導和經濟援助,爲第一次創業者提供創業指點和啓動資金。在起步階段創業者可以通過新加坡企業發展局指定的 “認可導師夥伴” (AMP) 申請加入爲期3個月的新加坡創業者培訓。
導師會從業務可行性,潛在的市場機會,管理團隊的創業精神等方面篩選申請人,提供創業建議和人際網絡,並協助創業者進行政府津貼申請。
受到冠病疫情影響,從2020年9月25號開始,新加坡企業局將該項計劃津貼從3萬新元提高到5萬新元,與此同時,初創企業主必須自己籌集1萬新元作爲該津貼的共同配比資金。
申請條件
團隊至少有3名SC/PR,並且是資助的主要申請人
3名主要申請人中至少有2名是首次創始人
首次創始人的主要申請人必須合計持有公司至少30%的股權
公司必須擁有至少51% 的SC/PR股權
在向AMP申請時,公司成立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提議的經營理念不得在以下列表中:咖啡館、餐廳、夜總會、休息室、酒吧、足療、按摩院、賭博、社會護送服務、職業介紹所和風水
(其他詳細條款請參考ESG官網)
2. 起新科技計劃:Startup SGTech
起新科技計劃旨在協助“科技解決方案”推出市場,創業者可以獲得用于專有技術商業化的早期資金。專有技術應涉及知識産權 (IP) 或知識資産 (IA),並且這些技術應歸個人或初創公司所有。現成組件的系統集成不被視爲專有技術。
該計劃也支持概念證明 (POC) 和價值證明 (POV) 以實現創新技術的商業化。公司可根據技術或概念的發展階段申請資助。POC和POV的撥款上限分別爲25萬新元和50萬新元,與此同時,初創公司將被要求分別按POC和POV的撥款額度分別增加10%和20%的實收資本。
申請條件
初創公司在申請撥款時注冊時間少于5年
至少擁有30%的本地股權
公司集團年銷售額不超過1億新元或集團員工人數不超過200人
將在新加坡開展的核心活動
POC或POV項目範疇:先進位造/機器人、生物醫學與醫療保健、清潔技術、信息與通信技術、新興産業、精密工程、運輸工程/工程服務、食品科學與技術和農業科技
(其他詳細條款請參考ESG官網)
B 本地公司
1. 生産力解決方案津貼:Productivity Solutions Grant (PSG)
中小型企業經曆數碼轉型時所面臨的主要障礙是缺乏專業知識、商業資金和時間等。爲此,新加坡政府于2018年4月設立生産力解決方案津貼,以支持熱衷于采用 IT 解決方案和設備來優化業務流程的公司。
PSG涵蓋的特定行業包括零售、食品、物流、精密工程、建築和園林綠化行業。除了針對特定行業的解決方案外,PSG還支持采用跨行業的解決方案,例如客戶管理、數據分析、財務管理和庫存跟蹤等。這些解決方案已由新加坡企業發展局 (ESG) 、國家環境局 (NEA) 和新加坡旅遊局 (STB) 等各種政府機構預先確定。
該方案津貼每個財政年度的撥款上限爲3萬新元。從2022年4月1日起,最高支持水平將達到70%。對于食品服務和零售行業符合條件的預先確定的解決方案,至2023年3月31日,政府提供額外10%的最高支持水平,也就是80%。
申請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申請PSG:
在新加坡注冊和經營的商業實體
擁有至少30%的本地股權(僅適用于選定的解決方案)
在申請時至少有三名本地員工(僅適用于咨詢服務解決方案)
必須在新加坡使用 IT 解決方案/設備/咨詢服務的購買/租賃/訂閱
公司集團年銷售額不超過1億新元,或公司集團員工人數不超過200人
2. 市場准備援助金:Market Readiness Assistance (MRA) Grant
市場准備援助津貼旨在幫助本地中小企業將業務推向海外。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從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家公司在每個新市場的推廣運作中可報銷高達70%的合格花費,上限爲10萬新元。
具體扶持項目包括:
a. 海外市場推廣:如海外營銷和公共關系活動等;上限爲2萬新元
b. 海外業務發展:如參加海外實體和虛擬交易會或業務配對,確定被許可人/特許經營人、分銷商或合資企業夥伴等;上限爲5萬新元
c. 海外設立機構:包括進入市場的法律和文件費用,以及深入的自由貿易協定咨詢等;上限爲3萬新元
公司可申請的MRA數量沒有限制。每項每次只能資助一項活動,資助期最長爲12個月。公司還可以同時申請其他資助。
申請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申請MRA:
在新加坡注冊和經營的商業實體
新的市場准入標准,即目標海外國家,申請人在過去三年每年的海外銷售額均不超過10萬新元
擁有至少30%的本地股權
公司集團年銷售額不超過1億新元,或公司集團員工人數不超過200人
3. 企業發展補助金:Enterprise Development Grant (EDG)
無論是今天還是未來,那些擁有強大業務基礎和戰略、采用先進技術和創新流程並擴大海外影響力的公司才能蓬勃發展。企業發展補助金旨在幫助新加坡本地公司發展壯大和成功轉型。該撥款資助符合條件的項目成本,即第三方咨詢費、軟件和設備,以及內部人力成本。 EDG支持的項目可從以下三個方面提供幫助:
a. 核心能力:該類項目通過加強業務基礎,幫助企業爲增長和轉型做好准備。這些項目應該超越銷售和會計等基本功能。
b. 創新和生産力:該類項目支持探索新增長領域的公司,尋求提高效率或優化資源使用以提高可持續發展績效的方法。這些項目可能包括審查和重新設計工作流程。公司還可以利用自動化和高新技術來提高日常任務的效率和可持續性。
c. 市場准入:該類項目支持願意並准備向海外拓展的公司。EDG可以幫助支付拓展海外市場的部分成本。
從2022年4月1日起,最高支持水平將達到70%。對于食品服務和零售行業符合條件的預先確定的解決方案,至2023年3月31日,政府提供額外10%的最高支持水平,也就是80%。
申請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申請EDG:
在新加坡注冊和經營的商業實體
擁有至少30%的本地股權
處于財務上可行的位置來啓動和完成項目
新加坡企業發展局將根據項目範圍、項目成果和服務提供商的能力對申請進行評估。
4. 國際聯合創新計劃:International Co-Innovation Programmes
新加坡國際聯合創新計劃旨在通過支持促進技術開發和聯合創新方面的跨境合作項目,幫助新加坡本地公司的發展和國際化。這些計劃爲不同國家的企業間交流思想和知識開辟了新的機會。通過與國際同行合作,共同創新和測試解決方案,將業務進一步擴張。
作爲不斷擴大的全球網絡的一部分,目前新加坡與尤裏卡網絡 (Eureka Network)、法國、德國、以色列、英國、中國江蘇、上海和浙江建立了合作夥伴關系。通過聯合電話會議,本地公司可以接觸到潛在的合作夥伴,並與外國公司共同開發新技術和新項目。新加坡公司及其項目合作夥伴必須在申請期間向各自的資助機構提交聯合提案以獲得資格。
申請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的中小企業可以申請聯合電話會議:
在新加坡注冊和經營的商業實體
擁有至少30%的本地股權
公司集團年銷售額不超過1億新元,或公司集團員工人數不超過200人
足夠的財務支持來完成項目
(各國項目申請條件稍有不同,詳情參考ESG官網)
5. 技能創前程企業補助:SkillsFuture Enterprise Credit (SFEC)
技能創前程企業補助鼓勵雇主投資于企業轉型和員工的能力培養。符合條件的公司可一次過獲得1萬新元補助津貼,很多課程津貼也多達90%,以減輕公司的培訓負擔。 SFEC從兩個方面提供支持:
企業轉型: BusinessGrant Portal (BGP) 商業補助門戶上托管的各種機構的計劃
勞動力轉型: SkillsFutureSingapore (SSG)、工作重新設計計劃、職業轉換計劃等與新加坡勞動力 (WSG) 提供的各種行業技能框架相一致的培訓課程
爲鼓勵雇主同時開展企業和勞動力轉型計劃,3,000新元的額度只能用于勞動力轉型計劃。因此,雇主最多只能將7,000新元的額度用于企業轉型,而可用于勞動力轉型的金額沒有上限。
申請條件
無需申請SFEC,額度將自動用于申請的可支持項目。
雇主必須滿足個別SFEC支持計劃的資格標准,才能提取額度。
在2021年新獲得資格的雇主可以將其SFEC用于從2022年4月1日起申請的可支持計劃。之前獲得資格的雇主可以繼續將其SFEC用于在2020年4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可支持計劃。
SFEC支持計劃的最終報銷必須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提交給各自的機構。
C 合作夥伴
1. 本地企業和協會發展計劃:Local Enterprise and Association Development (LEAD) Programme
LEAD計劃旨在改善行業競爭性及邁向國際化。通過和行業工會與商會 (TACs) 的合作,協助企業提高整體能力和掌握海外良機。LEAD還支持城市重建局 (URA) 下由TAC牽頭的建築改善區 (BID) 項目來進行場所活動管理。 LEAD支持適用于以下領域的開發項目:
技術和基礎設施:通過使用技術進行創新和自動化,提高企業能力和生産力。它包括采用技術、制定技術標准和建立全行業的基礎設施
行業專業知識:通過培訓、學習圈和行業認證發展整體行業專業知識
商業合作:鼓勵協會和企業通過聯合采購、共享服務和國際化機會,利用相互優勢建立聯盟
情報與研究:深入了解行業趨勢和需求,以基于健全的市場情報爲基礎,通過綜合研究開發針對行業的解決方案
內部能力:加強內部能力,成爲有效的變革推動者和行業倍增器
LEAD爲合格項目提供高達70%的合格成本報銷,包括人力相關成本、設備和材料、專業服務、業務發展成本,以及知識産權成本。
高影響力和多TAC合作項目可以獲得高達90%的支持。多TAC夥伴關系的模式包括行業內和跨行業的合作,或大型TAC采取主動參與和支持小型TAC以實現共同成果的聯盟。
申請條件
LEAD僅適用于行業協會和商會TAC,其中包括新加坡注冊協會、專業團體、雇主工會、海外商會和擔保有限公司。TAC還必須滿足以下標准:
代表一個關鍵行業(即對經濟有重大貢獻的行業,具有良好的出口潛力和強大的就業規模)
擁有代表行業的龐大會員
在幫助中小型企業 (SME) 方面擁有良好的業績記錄
擬開展的項目在申請時不得已開始
從2017年1月1日起,在其行業發展項目中尋求LEAD支持的咨詢相關成本的TAC必須聘請擁有新加坡企業局認可認證的管理顧問
2. PACT計劃:PACT Programme
PACT計劃鼓勵公司之間的互利合作。協作的性質應超越常規業務活動。一個企業應該在推動項目以使公司集團受益的過程中擔任領導者的角色。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上限爲合格成本的70%,非中小企業的上限爲50%。
項目可以與能力開發或聯合業務開發有關。以下是一些項目示例:
能力發展
供應商/合作夥伴發展:領先企業幫助現有或新供應商升級其技術能力,從而提高供應鏈的質量。
共同創新:領先企業幫助共同開發和測試來自其較小供應商的創新産品。
知識轉移:領先企業開發了一個指導計劃,以幫助其較小的分銷商提高他們的現金流管理技能。
b. 業務發展
聯盟或財團:領先企業與較小的公司結成聯盟,共同追求新的國際項目。聯盟中的小公司通過擁有新客戶或合同而受益。
共享資源:領先企業與較小的公司共享共同資源,以實現規模經濟和/或參與共享營銷工作。
申請條件
PACT項目應由新加坡注冊公司領導企業推動,可以是跨國公司或新加坡公司。
牽頭企業應具有明顯優于項目其他參與公司的能力,並負責項目的實施和成功交付。
牽頭企業應以超出其正常商業利益的方式幫助參與公司。例如,牽頭企業不應通過項目向較小的公司出售其産品或服務。
該項目外國公司可以參與合作,但參與者大部分應爲新加坡本地企業。
3. 起新加速計劃:StartupSG Accelerator
起新加速計劃支持初創企業推動者,例如孵化器和加速器,以培育高潛力新加坡初創企業的發展。作爲ESG鼓勵初創企業擴大規模和進入國際市場的一部分,該計劃支持初創企業推動者開發的市場內計劃,也支持全球外國創業推動者在新加坡設立機構。
起新加速計劃爲這些合作夥伴提供資金和非財務支持,以進一步加強他們在培育成功的新加坡初創公司方面的計劃和專業知識。通過強化能力、孵化器和加速器計劃,推動初創公司的起步和成長。 該計劃下的資金支持以下費用:
培育初創公司的計劃:幫助初創公司開發新産品和服務、獲得商業融資、改善市場准入等的計劃的成本。
指導初創公司:聘請導師和專家爲初創公司提供管理和技術指導。
運營費用(部分):新加坡企業發展局將決定可支持的運營成本,例如團隊的薪水。
申請條件
成爲具有獨特價值主張或特定計劃的加速器、孵化器或風險建設者,在培育創新型初創企業方面擁有良好的記錄,例如:市場進入、人才培養、融資、創業培訓、管理指導等
願意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以支持新加坡的初創公司
擁有長期可持續的收入模式
擁有一支經過驗證的管理團隊,擁有必要的經驗和專業知識,能將創新初創公司從早期階段培養成高增長的公司
以上就是新加坡企業發展局(ESG)爲新加坡中小企業主提供的10種公司津貼補助。詳細信息和申請流程請參考ESG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