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看報道,我才知道面對的是穆斯塔法。身爲警員我們需要捍衛法律,我離家上班時,就預想到可能無法回家。中槍時,我以爲再也回不了家,但慶幸我還能回家。”
正值本地盜匪橫行的1972年,劫案頻頻發生,警方掃黑行動雷厲風行,力挫私會黨的銳氣。當年的“千面大盜”林萬霖、林萬霖的得力助手“豬仔”蔡亞九以及“兄弟大盜”,均是通緝犯榜上人物,也是于那一年,這些盜匪都死于警方與陳福華的槍下。
買飲料驚見有人疑似腰間插著槍,警員大喝一聲,雙方迅速拔槍射擊,警員射中匪徒腹部,自己頸部則中彈,險些全身癱瘓!現在憶起這段經曆,前警官陳福華說:“我以爲我死了!”
陳福華受訪時憶述,當時他入行五年,在1972年10月29日那一天,他和兩名警員乘坐一輛車到路邊攤買黃梨水,當時還有另一名顧客下車買飲料。“我留意到對方腰間有東西突出,像是一把手槍,因此心中起疑。當時我並不知道他是誰,但攜帶槍支的都是危險人物,我立即用馬來語吆喝:‘警察,不要動!’”
陳福華(75歲,保安業務主管)當年在女皇鎮警署擔任助理調查官,經常處理偷竊和搶劫案,但他不曾想過,有朝一日會跟“兄弟大盜”中的弟弟穆斯塔法·哈山(Mustapha Hassan)交手。
爲此,陳福華也在1976年獲頒“警察英勇獎章”。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4月3日的《新明日報》。
中槍受傷後,陳福華在床上整整癱瘓了五天,雖能緩慢說話,但手腳卻無法動彈。他的身體後來才慢慢恢複,頸項留下了一個兩角硬幣大小的槍傷疤痕。
結果,兩聲槍響劃破緊張的氣氛,陳福華感覺自己的頸項一陣劇痛而倒下,眼見穆斯塔法還站在眼前,他心想再補上一槍,但手指乏力,渾身無法動彈。
獲頒“英勇獎章”
陳福華拔槍沖向前,怎料穆斯塔法竟把友人當“擋箭牌”,他只能憑直覺,朝穆斯塔法的腹部開了一槍。
當年的“兄弟大盜”穆斯塔法·哈山以及阿都瓦哈(Abdul Wahab),涉及多起走私槍械以及持械搶劫案,是非常危險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