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飲料驚見有人疑似腰間插著槍,警員大喝一聲,雙方迅速拔槍射擊,警員射中匪徒腹部,自己頸部則中彈,險些全身癱瘓!現在憶起這段經曆,陳福華說:“我以爲我死了!”
正值新加坡盜匪橫行的1972年,劫案頻頻發生,警方掃黑行動雷厲風行,力挫私會黨的銳氣。當年的“千面大盜”林萬霖、林萬霖的得力助手“豬仔”蔡亞九及“兄弟大盜”,均是通緝犯榜上人物,也是于那一年,這些盜匪都死于警方與陳福華槍下。
《新明日報》報導,入行5年的陳福華(75歲,保安業務主管)當年在女皇鎮警署擔任助理調查官,經常處理偷竊和搶劫案,但他不曾想過,有朝一日會跟“兄弟大盜”的弟弟慕斯達法交手。
陳福華1972年頸部中槍,留下一個兩角硬幣大小的槍傷疤痕。(海峽時報攝)
他憶述,他在1972年10月29日和2名警員乘坐一輛車到路邊攤買黃梨水,當時還有另一名顧客下車買飲料。
“我留意到對方腰間有東西突出,像似一把手槍,因此起疑。當時我並不知道他是誰,但攜帶槍支的劫匪都是危險人物,我立即用馬來語吆喝:‘警察,不要動!’”
陳福華拔槍沖向前,怎料慕斯達法竟把友人當“擋箭牌”,他只能憑直覺,朝慕斯達法腹部開了一槍。
結果,2聲槍響劃破緊張氣氛,陳福華頸項一陣劇痛倒下,並整整5天癱瘓在床上,雖能緩慢說話,但手腳無法動彈,身體後來才慢慢恢複,留下一個兩角硬幣寬度槍傷。
“之後看報道才知道面對的是慕斯達法,身爲警員我們需要捍衛法律,我離家上班時,就預想到可能無法回家。中槍時,我以爲再也回不了家,但所幸我還能回家。”
陳福華也在1976年獲頒“警察英勇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