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一通假公安的電話,結果成了假公安的跑腿,31歲無業女按照指示,打印對方提供的“警察證”,騙七旬輪椅婦指她涉嫌洗黑錢,還推著她到銀行更換個人資料,導致輪椅婦險些丟失3萬6000元(約10萬8000令吉)存款。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何穎芬(譯音)昨早承認一項欺騙罪,另一項欺騙罪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她昨早被判坐牢3個月兩周。
何穎芬被判坐牢3個月兩周。(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一月接到“中國公安”的來電,稱她涉嫌在新加坡洗黑錢,讓她得每天保持聯系。到了8月,另一人稱自己是新加坡警察,接手她的案件,接著要她幫忙把文件交給疑涉嫌同一起洗黑錢案件的嫌犯。
雖然被告一開始對“中國公安”深信不疑,但此時卻已對後來接手的“新加坡警察”身份起疑,但卻沒有試圖求證。
去年9月11日,被告在“新加坡警察”指示下開了一個銀行賬號,把收到的3000元(9000令吉)當成“跑腿費”,搭車、買手機都從這裏提款。
接著,對方把“警察證”通過WhatsApp發給她,上面貼上被告的照片和姓名,讓她打印後和文件一並帶著去找“嫌犯”。
9月25日,被告接到指示,購買手機和SIM卡,假冒警察將手機交給一名78歲輪椅老婦。
3天後,被告再次上門,稱老婦涉嫌一起洗黑錢的案件,接著推著她到銀行更換個人聯絡資料。老婦深信被告是警察,便依照指示簽下申請表格。老婦的銀行戶頭內當時有3萬6000元存款。
被告的行爲讓假公安得以操控老婦的銀行賬號,但殊不知,另一名受害人于9月16日已向警方報案;警方及時介入,才保住承老婦的棺材本。
警方將被告逮捕,並查獲被告所剩的71元(213令吉)“跑腿費”、僞造的警察證給,還有老婦買的手機等。
被告庭上拭淚,稱自己也是個受害者,老母則哭著說假公安是“害人精”。
主控官指出,即便一開始被告也是受害者,但她對假公安身份起疑後,卻繼續執行對方給的任務,因此也有罪責。
他說,被告假冒警察,對弱勢群體下手,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三到四個月,以達阻嚇作用。
被告哽咽說:“如果我沒有接騙子的來電,就不會做出這些愚蠢的事。”
被告母親在休庭後要求和女兒說上兩句,哭著要她好好照顧自己,還不時地怪假公安是“害人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