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中,他的車碾過公寓保安的右腳,導致對方腳部淤青,也把男警員撞至腳和背部受傷。
“連環騙子”冒充至少10人身份,到處行騙長達三年,申請信用卡、冒充他人貸款,揮霍近40萬元的不義之財,用來購買名牌貨,甚至租車租公寓。
新加坡籍被告霍俊宏(36歲)也利用假身份頻頻逃避追查,還在警方找上門時,開車逃離現場,撞傷警員和保安人員。
判監五年三個月
霍俊宏承認欺騙、僞造文件、魯莽行事和吸毒等共116項罪名,昨天被判坐牢五年三個月,罰款2000元,以及吊銷駕駛執照三年。
被告騙取的貨物、服務和貸款總價值39萬6568元。他也企圖再騙走約14萬元,但這些交易沒有通過。
庭上揭露,被告從2016年就遭警方調查,但他在接下來三年不斷幹案,行徑越來越惡劣,甚至棄保潛逃,逍遙法外長達七個月。控方形容他爲“連環騙子”,指他由始至終都在逃避責任,促請法官重判阻止他再犯。
法官允許被告發言時,被告對出庭聆聽判決的父母和女兒道歉,並懇求法官讓他能早點出獄,以照顧家人。(人名譯音)
律師也指出,被告長期患有心理疾病,還押後定期接受治療,他也將在獲釋後,繼續接受輔導和治療,重犯的可能性不高。控方反駁,被告的心理疾病與他幹案沒有直接關聯。
警方上門逮捕 被告開車逃離撞傷人
被告跟著以這些人的資料,向各家銀行申請了12張信用卡和至少5萬9000元貸款,過後肆意揮霍買名牌貨。
警方緊追到淡濱尼快速公路,被告隨後棄車逃走,但最終被捕,還押至今。
2019年10月14日,警方來到榜鵝公寓單位逮捕被告。被告開車在公寓後門被警員攔下,但他與警員對話後,突然加速沖向閘門,逃離現場。
被告也利用不同人的身份,申請附帶新手機的手機配套,還租下寶馬轎車。爲了逃避追查,他也在榜鵝和後港租下兩間公寓單位。
被告在2017年至2019年之間,以不同借口欺騙公司前職員,網絡交易平台用戶等人交出身份證照片,他甚至連自己母親的身份證也盜用。
被告至今未做出任何賠償。代表律師表示,被告的妻子拿了錢財到泰國,兩人已斷絕來往,他如今身無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