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情,被告當天下午3時左右開車從義安城離開時,開啓導航准備回家。經過案發地點時,被告稱導航要她從裏峇峇利路轉右進入爾衛民路,但她沒注意到這樣轉會導致逆向行駛。
當她右轉時,騎著電單車直行的31歲送餐員閃避不及,撞上了被告的車後抛飛。事後,送餐員送院,醫生診斷他大腿骨骨折,開刀動了手術。
案件擇日下判。
陳華妮(譯音,41歲)今早(4月12日)承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的罪名。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0年10月17日下午4時26分左右,地點是裏峇峇利路(River Valley Road)和爾衛民路(Irwell Bank Road)的交界處。
女子開車逆向行駛,將送餐員撞重傷,稱是導航的錯,害她走錯路。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對路不熟才會依賴導航,結果導航帶她走錯的路,她本身也飽受驚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