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情,三名嫌犯抵達新加坡後,在暗網上購買六張星展銀行萬事達信用卡資料,然後用假電郵注冊多個GrabPay賬號,再利用買來的信用卡資料,多次爲賬號充值,涉案金額達1萬7350元。其中兩人隨後被捕,分別被判坐牢12個月和13個月,另一人已逃回印尼。
三名印度尼西亞男子在“暗網”上購買六張新加坡信用卡的資料,到我國申請多個GrabPay賬號,多次利用信用卡爲賬號充值,五天內就利用賬號到商店購買多台手機和名表,拿到峇淡島套現。其中兩人隨後被捕,分別被判坐牢12個月和13個月,另一人已逃回印尼。
兩名被告是主謀丹尼(33歲)和他的好友陶菲克(39歲),兩人分別在11月8日和8月29日被控六項抵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另八項則交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丹尼被判坐牢13個月,陶菲克則坐牢12個月。另一名同夥拉吉(29歲)則是在身份被確認前逃離新加坡,目前仍逍遙法外。
根據案情,丹尼在今年1月得知能從暗網購買信用卡資料,爲支付程序GrabPay賬號充值,再以賬號來購物。由于認爲能輕易在新加坡幹案,他約好友陶菲克和拉吉參與這項計劃,各自購買一張單程機票來到新加坡。
三人抵達新加坡後,在暗網上購買六張星展銀行萬事達信用卡的資料,然後用假電郵注冊多個GrabPay賬號,再利用買來的信用卡資料爲賬號充值。他們在2月21日至26日之間,多次用這些信用卡爲GrabPay賬號充值,涉案金額達1萬7350元。
越過銀行一次性密碼檢測
根據案情,三人也從暗網學會如何越過銀行設下的一次性密碼檢測,無須向持卡人索取一次性密碼就能完成信用卡交易。
他們隨後利用賬號,以支付訂金方式購買大量電子商品,包括至少10台價值1749元的iPhone XS Max手機、七台總值3700元的其他品牌手機,五支總價值2866元的名表和一支330元智能手表。他們在2月24日和25日之間乘渡輪到峇淡島,在黑市變賣這些手機和手表套現。
不過,丹尼2月26日回到新加坡時被關卡人員抽查,執法人員在他手機內發現本地信用卡的照片,揭發這起騙局並將他逮捕。當時,陶菲克和拉吉已回到新加坡,陶菲克因等不到丹尼,回到新加坡渡輪中心找他,結果自投羅網。警方也從他們身上搜出四台涉案手機。
針對被告在暗網上購買到的是星展銀行萬事達信用卡的資料,銀行發言人受詢時說,警方的調查還在進行中,銀行不便置評。
發言人說:“我們希望提醒客戶保持警惕,不要將個人安全信息外傳,也不要在不知名的網站上填寫敏感信息。客戶也不應點擊莫名來源網址,或回複來曆不明的短信、電郵或來電。”
銀行也強調,銀行不會要求客戶安裝軟件、提供網絡銀行密碼或進行轉賬,若發現賬戶出現異常,應馬上撥打熱線1800-111-1111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