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期間,被告和受害者在新加坡邊境某執法單位工作,被告是受害者的前輩。
將近兩小時後,受害者在座位上辦公,要下班的被告走過來,說要跟她“擊拳”(fist-bump)道別。接著,不懷好意的被告伸出手,卻是非禮她的胸部。
受害者當晚向男友傾訴,男友帶她到警局報案。不久後,她決定離職。
在執法單位任職的男子多次發“性息”騷擾年輕女同事,甚至在辦公室兩次非禮她,昨天被判坐牢六個月。
2020年12月30日傍晚,兩人在辦公室工作時,被告突然同受害者談起她的臀部。受害者不理會,但被告卻靠近她,並摸她的臀部。受害者馬上移開,但被告繼續跟來,再非禮她的臀部。
35歲的被告昨天承認兩項非禮罪名,法官裁決時也把他另一項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的罪行納入考量。
事發時,辦公室有另一名男同事,但是他沒有看到這一幕。受害者遭非禮後嚇得往後退,撞到男同事的座椅,他轉過頭來看時,被告才急忙離開。
在法庭上,被告表示認錯,並說他事後失去工作,多個月後才找到新工作,家裏經濟情況不寬裕。他去年剛爲人父,不希望與孩子分離太久,懇請法官輕判。
控方指被告厚顔無恥,盡管有其他同事在場,仍大膽對受害者下手。控方指職場性騷擾案件難以偵測,年輕人可能會認爲沒人會相信或支持她,因而不敢舉報前輩的惡行。控方促請法官嚴懲被告,以起阻遏作用。
案情顯示,2020年3月至12月,被告六次傳猥亵信息給受害者。她多次避不回複,但被告並未停止。
爲了保護受害人,媒體不能透露更多關于他們身份的資料,包括他們服務的是哪個執法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