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大吃一驚,立即離開房間,約10分鍾才回到崗位上,並不再與被告有任何接觸。
控方指出,被告身爲資深駐署警長(station inspector),理應照顧和帶領年輕警員。若非其中一名受害者通過書面投訴被告,另一名受害者很可能會繼續忍氣吞聲,被告的罪行也未必會浮出水面。
案發時,被告在這名受害者的桌前吃零食,受害者也想拿一些來吃,被告忽然用力拉受害者的頭,受害者的額頭因此碰到被告的下體。受害者深覺受辱,感到自己被非禮,但又不敢舉報被告。
根據案情,2020年1月22日晚上7時左右,當時年齡21歲的一名國民服役警員到案發地點報到上班。
值夜班時突然把兩名國民服役警員的頭拉向自己的褲裆,駐署警長稱是爲了教訓年輕下屬工作時不謹慎,並非刻意性騷擾,但承認自己行爲暴力。
控方:被告身爲資深駐署警長理應照顧和帶領年輕警員
這時,被告突然用右手將受害者的頭拉向自己的褲裆,受害者的臉與被告的下體僅隔一根手指的距離。
由于當時受害者還差兩周就完成全職服役,他在案發隔天收到反饋表時填寫了自己的遭遇。受害者和上司商量後,在25日晚上報警。
警方去年答複媒體詢問時透露,被告已在去年4月8日遭停職。
調查顯示,案發地點的閉路電視拍下了被告的醜行。
爲保護受害者,法官谕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案發地點。
案發前已在警隊服務25年的被告益偉宏(譯音,47歲),原本被控兩項非禮罪,控方後來將控狀改成刑事暴力罪。被告昨天認罪後被判罰款3000元。
受害者與被告同屬一個團隊,但兩人並不熟絡。隔天淩晨3時15分,被告突然問受害者是否要休息片刻。受害者看被告站得非常靠近自己,以爲被告有意頂替自己的工作,因此沒有拒絕。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則說,被告這輩子只當過警察,多年來勤懇敬業,也曾多次獲表揚,因此對其他新警員有非常高的期望,但表達方式不當,最終害了自己。
事情被揭發後,另一名23歲國民服役警員也站出來指證被告,稱自己在同月某天值夜班時也遭遇同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