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署透露,再有五名准律師被發現在新加坡律師專業考試中作弊,總檢察長目前在考慮這五人的執業資格申請。
《聯合早報》前天報道,六名准律師原定本月份宣誓成爲律師,但遭總檢察長投訴他們在參加2020年的律師專業考試時作弊,有失律師專業應有的誠信,爲此要求暫不讓他們取得律師資格,獲得高庭批准。
法庭也接受總檢察署的建議,讓其中五人延遲半年再申請當律師,第六人則延遲一年,目的是希望他們能利用這段時間反省自己的過錯。這六人原定于本月13日連同另外20人,到高庭出席申請律師執業資格的聆訊,宣誓成爲正式律師。
目前,本地法律畢業生必須通過稱爲“Part B”的新加坡律師專業考試,以及到律師事務所接受半年培訓,並且在總檢察長、新加坡律師公會和新加坡法律教育學院這三個單位的同意下,才能取得執業律師的資格。
總檢察署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這是總檢察長首次因准律師在考試中作弊,而反對他們取得執業資格。
發言人也透露,另有五人在2020年的律師專業考試時作弊,總檢察長仍在考慮這五人的執業資格申請,但沒有提供更多詳情。
發言人強調,所有在專業考試中作弊的准律師,將暫時無法取得執業資格。他們之後必須按照法庭所定下的延遲申請期限,提呈宣誓書說明自己應取得律師資格的理由。
日前審理律師執業資格申請的高庭法官朱漢德在裁決中強調,誠信是律師專業非常重視的道德標准之一,即使是法律系學生也必須做到誠實可靠。不過,法庭在確保當事人不重蹈覆轍的同時,也要避免毀掉年輕人的鬥志。法官因此決定不在書面判詞中揭露作弊者的名字,同時谕令封閉相關的法庭檔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