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今兩天舉行的首屆審裁庭研討會邀請英國、新西蘭、澳大利亞等地的司法界代表分享審裁的最佳作業程序。國內外代表也會針對相關課題交流,包括科技的應用,以及打造優質審裁機制。近110人報名出席這場線上研討會。
國家法院正在探討改進審裁庭制度,確保形式多元的審裁庭既能維持其素質與合法性,又能便于民衆獲取服務。
另一個挑戰是服務的便利度,一般民衆可能在理解並獲取適當的服務時遇到困難。
在確保素質方面,他建議可探討在運作和行政工作上,譬如提交文件和管理審裁地點等方面,加強協調和整合。小額索償庭、雇傭糾紛索償庭、鄰裏糾紛仲裁庭和防止騷擾案法庭采納的網上平台—社區司法與審裁系統就是一個例子。當事人可通過平台向審裁庭提交申請,辦理手續,甚至嘗試調解。
國家法院團隊已著手研究 工作朝三重點分階段落實
大法官說:“我建議應有一個具協調且連貫的審裁機制來解決這些挑戰,朝這個願景努力。審裁機制必須保持多元,以反映個別審裁庭的專長,但也須兼顧其他因素,包括便利與效率……我們要有准備,除去機制中不必要的分歧或重疊部分,保留經過深思熟慮具有意義的差別。”
過去三年,國家法院的審裁庭(小額索償庭、雇傭糾紛索償庭和鄰裏糾紛仲裁庭)平均接獲的索償個案數目,已接近入禀國家法院民事庭(推事庭與地方法庭)案件的三分之二,審裁庭同期也審結了超過3萬4000起案件。
他舉例說,員工要向雇主索償,應求助于人力部的裁決單位或是通過雇傭糾紛索償庭?前者負責裁決與工傷賠償法令、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等有關的案件,後者可以審理特定的雇傭糾紛案,民衆未必能分辨個別機構的機制。
他強調,審裁庭得繼續保持獨立,提供公平公正的裁決程序。隨著審裁庭的形式擴大,他建議探討把各審裁庭集中在一個中央單位是否可行。海外一些司法制度已采取這樣的方式。
要如何落實必須進一步研究,探討制定有效的框架。他透露,國家法院的團隊已著手研究,工作相信得分階段落實,並應以“便利、素質和合法性”這三個要素爲重點。
審裁庭的形式多元,除了上述三個,也包括由業界專家組成的委員會,例如土地征用上訴委員會、所得稅檢討委員會、版權審裁庭與分層地契局等。
審裁庭(Tribunals)是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一環,但它的多元形式可能對效率形成挑戰,個別的審裁庭少了規模經濟效益,而民衆對它的認識或許也不多,不知如何尋求援助。
大法官梅達順昨天在國家法院和新加坡法律學會首次主辦的審裁庭研討會做主旨演講時,提到審裁制度的挑戰和未來方向。
大法官梅達順指出,個別審裁庭的服務對象相對小,可能缺少一個集中機制來享有規模經濟效益,從而影響行政效率,這是其中一個挑戰。
審裁庭(Tribunals)是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一環,但它的多元形式可能對效率形成挑戰,個別的審裁庭少了規模經濟效益,而民衆對它的認識或許也不多,不知如何尋求援助。過去三年,國家法院的審裁庭(小額索償庭、雇傭糾紛索償庭和鄰裏糾紛仲裁庭)平均接獲的索償個案數目,已接近入禀國家法院民事庭(推事庭與地方法庭)案件的三分之二,審裁庭同期也審結了超過3萬4000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