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涉案的金融數據科技公司路孚特(Refinitiv,原稱湯森路透)和找被告撰稿的菲迪沙(30歲),則各承認一項抵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後,分別被判罰款5500元和4000元。
公司之後接連幫被告申請就業准證(Employment Pass),以及工作許可證(Letter of Consent),但都遭到拒絕。
2019年,人力部接到相關舉報後展開調查,揭發一連串的罪行。
英國籍男子未持合法工作證件,在本地兼職幫雅虎(Yahoo)撰稿,以及爲科技公司提供電視和視頻制作有關的服務,從中賺取3萬多元酬勞。
36歲被告斯圖爾特(Stuart Calum Arthur Alistair)面對兩項抵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他昨天認罪後,被判罰款6500元。
另一方面,菲迪沙是網絡媒體Popspoken的前合夥人,他在2015年5月與雅虎簽署合約,每個工作日得提供三篇至五篇新聞稿,每發表一篇文章,他就可賺取150元。
根據案情,斯圖爾特于2014年與本地女子結婚後,在2015年11月至2019年3月間取得長期探訪准證,他目前則持短期探訪准證。
2015年至2016年,路孚特招募被告擔任助理制片人,幫忙制作電視和視頻相關的內容,爲期一年,月薪爲4500元。被告答應接下這份工作,但並未簽署雇傭合約。
盡管被告沒有合法工作證件,公司仍雇用他爲兼職制片人長達半年,他在這期間賺取3萬多元薪水。
調查顯示,2015年6月至8月間,被告幫菲迪沙撰寫的七篇新聞稿都被發布在雅虎網站上,被告從中賺取700元,菲迪沙抽取350元傭金。
菲迪沙與被告的妻子是朋友,因此認識被告。他知道被告沒有合法工作證件,但仍找被告幫忙撰稿,每篇刊登文章的酬勞是100元,剩余的50元則是自己的傭金。